审理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苏03民终6503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7-12-18
审理经过
上诉人宋斗强因与被上诉人新沂市佳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不服新沂市人民法院(2017)苏0381民初17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沂市人民法院(2017)苏0381民初178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沂市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人员
审判长廖伟巍
审判员宋新河
审判员李琳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书记员宗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