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产诉讼案例 » 正文
(2017)苏08民终1986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1-05-05   阅读:

审理法院: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苏08民终1986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7-08-26

审理经过

上诉人季义春、淮安市森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淮安市园林管理局、淮安市青浦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2017)苏0812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诉称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于2017年8月23日提出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季义春、淮安市森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季义春、淮安市森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上诉人季义春、淮安市森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判长孙晓明

审判员张桂林

审判员孙艳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书记员张琦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叶新苑律师
专长:房产纠纷、经济合同
电话:15656587313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656587313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