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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保险范围之外的赔偿)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2-11-30   阅读:

赔偿协议书

甲方:张xx

乙方:王xx

2015年4月11日王xx驾驶皖ALxxxC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撮镇姚岗纪念馆路1KM处,与宋xx骑行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宋xx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队认定王xx有逃逸情节,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因为乙方有逃逸行为,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商业险不赔,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128万元(含各项赔偿费用108万元和谅解费20万元)。

二、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当天支付110万元(包含谅解费20万元),尾款18万元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由甲方通过起诉的方式取得,因起诉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均有乙方承担。

三、如果保险公司拒赔,乙方在判决书生效后10天内自行支付18万元给甲方,逾期支付,每日按照0.021%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四、对上述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甲方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相关人员和保险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乙方协助。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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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刑事谅解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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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帅律师
专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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