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8)黑0302民初878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8-05-03
审理经过
原告武双财与被告鸡西市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雪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日立案。原告武双财于2018年5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武双财撤诉。
案件受理费9784元,减半收取4892元。由原告武双财负担。此款已缓交,原告武双财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此款交至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
审判长张宏宇
人民陪审员于丹丹
人民陪审员王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书记员
书记员曹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