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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津0102刑初448号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1-09-02   阅读:

案  由    诈骗    

案  号    (2019)津0102刑初448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津东检一部刑诉[2019]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齐XX、张XX、彭X、李XX、张XX、曾X、李X、何XX、丁X犯诈骗罪,于2019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案于由于2020年4月27日中止审理,于2020年10月15日恢复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叶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齐XX及其辩护人张欣蕊、回洁清、被告人张XX及其辩护人刘庆涛、被告人彭X及其辩护人刘腾敏、被告人李XX及其辩护人张军、被告人张XX及其辩护人李潜、任**,被告人曾X及其辩护人刘畅、被告人李X及其辩护人刘啸文、被告人何XX及其辩护人宋可可、被告人丁X及其辩护人王斌、被害人韩某2诉讼代理人李红玲到庭参加了诉讼。公诉机关因补充侦查,建议本院延期审理一次,现己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3月至4月19日间,赵XX(另案处理)伙同刘某5(另案处理)租赁本市河东区金地紫乐府别墅9-8号经营煻玺国际高端养生会所,并雇佣被告人齐XX为店长管理会所,被告人李XX为前台负责接待客人、结账、统计考勤和业绩,被告人张XX、彭X为主管负责诱骗客人充值办卡、安排“特殊”服务人员,被告人张XX、曾X、李X、何XX、丁X为技师负责按摩并挑逗诱骗客人充值办卡。刘某5等人利用外联人员虚假宣传该会所内能够提供淫秽色情服务诱骗招揽顾客,在顾客接受按摩过程中,故意对顾客进行性暗示、性挑逗,谎称能够提供高端淫秽色情服务,诱导顾客进行高额充值办理会员卡,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进行提供淫秽色情服务的方式骗取钱财。被告人齐XX等九人对上述煻玺国际高端养生会所行为明知,后实施以下诈骗犯罪事实:

1、2019年4月8日被告人齐XX、张XX、丁X、李X骗取被害人王某1人民币23000元。

2、2019年4月9日被告人齐XX骗取被害人韩某1人民币1388元。

3、2019年4月12日被告人张XX、李XX骗取被害人王某2人民币1588元。

4、2019年4月12日被告人齐XX、张XX、丁X骗取被害人刘某1人民币21588元。

5、2019年4月12日被告人张XX骗取被害人王某3人民币1588元。

6、2019年4月12日被告人齐XX、张XX、李X骗取被害人邢某人民币10000元。2019年4月16日被告人张XX、曾X又骗取被害人邢某人民币30000元。

7、2019年4月13日被告人张XX、张XX、曾X骗取被害人韩某2人民币52688元。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张XX、李X、何XX又骗取被害人韩某2人民币20000元。

8、2019年4月13日被告人齐XX、彭X骗取被害人王某4人民币21488元。

9、2019年4月13日被告人齐XX、彭X、张XX骗取被害人刘某2人民币30888元。

10、2019年4月13日被告人张XX、李XX骗取被害人魏某人民币30000元。

11、2019年4月14日被告人张XX、李X骗取被害人刘某3人民币688元。

12、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彭X、何XX骗取被害人高某1人民币14400元。

13、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张XX、丁X骗取被害人王某5人民币11300元。

14、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李XX、彭X、张XX骗取被害人杨某人民币17488元。

15、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齐XX、李X骗取被害人孙某1人民币1088元。

16、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齐XX、张XX、丁X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20088元。

17、2019年4月17日被告人张XX、张XX骗取被害人于某人民币9988元。

18、2019年4月17日被告人齐XX、李X骗取被害人贾某人民币5088元。

19、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齐XX、彭X、丁X骗取被害人曹某人民币10000元。

20、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彭X、张XX、曾X骗取被害人石某人民币14488元。

21、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齐XX、张XX、丁X骗取被害人丁某人民币10187元。

22、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齐XX、张XX、李X骗取被害人王某6人民币2588元。

23、2019年4月19日被害人边某被诈骗人民币1200元。

24、2019年4月19日被告人彭X骗取被害人孙某2人民币6888元。

25、2019年4月19日被害人郭某被诈骗人民币1288元。

综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齐XX、李X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70983元,被告人张X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09275元,被告人彭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88912元,被告人张X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95916元,被告人曾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4488元,被告人李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8952元,被告人何X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4400元,被告人丁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5163元。

经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5日、6月5日、8月8日将被告人齐XX、张XX、彭X、李XX、张XX、曾X、李X、何XX、丁X抓获归案。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被害人的陈述及辨认笔录,出示被害人韩某2、孙某2、于某、王某1、韩某1、王某2、刘某1、王某3、邢某、王某4、刘某2、魏某、高某1、王某5、杨某、孙某1、李某、贾某、曹某、高某2、石某、丁某、王某6、边某、郭某的陈述,证人杨某、陈某、刘某4、徐某的证言,同伙赵XX、刘某5的证言,照片,微信截图,搜查证、搜查笔录、搜查情况说明、扣押清单、顾客项目产品购买服务合同,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天津唐玺美容服务有限公司登记情况证明及注册档案,开户信息流水,帐户信息及交易流水,支付宝帐号的注册信息及交易流水,接收证据清单29份,出示案件来源及抓获经过,户籍证明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齐XX、张XX、彭X、李XX、张XX、曾X、丁X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李X、何XX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均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齐XX系主犯。被告人张XX、彭X、李XX、张XX、曾X、李X、何XX、丁X系从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被告人齐XX、张XX、彭X、李XX、张XX、曾X、李X、何XX、丁X予以惩处。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齐XX家属退缴20000元在案,被告人张XX家属退缴1000元在案,被告人彭X家属退缴1000元在案,被告人李XX家属退缴3000元在案,被告人张XX家属退缴1000元在案,被告人曾X家属退缴1000元在案,被告人丁X家属退缴1000元在案。

庭审中,被告人张XX辩称自己对会所的诈骗行为不知情,不构成犯罪;张XX的辩护人辩称煻玺会所确实存在色情服务,被告人不存在虚构事实及欺诈的行为,故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另辩称本案的诈骗行为系单位犯罪,被告人作为一般工作人员不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齐XX、张XX、彭X、李XX、曾X、李X、何XX、丁X及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诈骗罪没有异议,但对量刑情节提出以下意见:被告人齐XX及其辩护人辩称齐XX系从犯;被告人张XX、张XX、丁X的辩护人辩称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被告人张XX、丁X的辩护人辩称应将煻玺会所提供的酒水及按摩服务的价款从犯罪数额中减除;被告人李XX辩称2019年4月5日及4月15日休假,被告人张XX辩称2019年4月18日休假,都应从指控数额中减除自己休假日期的数额。

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至4月19日间,赵XX(另案处理)伙同刘某5(另案处理)租赁本市河东区金地紫乐府别墅9-8号经营煻玺国际高端养生会所,并雇佣被告人齐XX为店长管理会所,被告人李XX为前台负责接待客人、结账、统计业绩,被告人张XX、彭X为主管负责诱骗客人充值办卡、安排“特殊”服务人员,被告人张XX、曾X、李X、何XX、丁X为技师负责按摩并挑逗诱骗客人充值办卡。刘某5等人利用外联人员虚假宣传该会所内能够提供淫秽色情服务诱骗招揽顾客,在顾客接受按摩过程中,故意对顾客进行性暗示、性挑逗,谎称能够提供高端淫秽色情服务,诱导顾客进行高额充值办理会员卡,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进行提供淫秽色情服务的方式骗取钱财。被告人齐XX等九人对上述煻玺国际高端养生会所行为明知,后实施以下诈骗犯罪事实:

1、2019年4月8日被告人齐XX、张XX、丁X、李X骗取被害人王某1人民币23000元。

2、2019年4月9日被告人齐XX骗取被害人韩某1人民币1388元。

3、2019年4月12日被告人张XX、李XX骗取被害人王某2人民币1588元。

4、2019年4月12日被告人齐XX、张XX、丁X骗取被害人刘某1人民币21588元。

5、2019年4月12日被告人张XX骗取被害人王某3人民币1588元。

6、2019年4月12日被告人齐XX、张XX、李X骗取被害人邢某人民币10000元。2019年4月16日被告人张XX、曾X又骗取被害人邢某人民币30000元。

7、2019年4月13日被告人张XX、张XX、曾X骗取被害人韩某2人民币52688元。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张XX、李X、何XX又骗取被害人韩某2人民币20000元。

8、2019年4月13日被告人齐XX、彭X骗取被害人王某4人民币21488元。

9、2019年4月13日被告人齐XX、彭X、张XX骗取被害人刘某2人民币30888元。

10、2019年4月13日被告人张XX、李XX骗取被害人魏某人民币30000元。

11、2019年4月14日被告人张XX、李X骗取被害人刘某3人民币688元。

12、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彭X、何XX骗取被害人高某1人民币14400元。

13、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张XX、丁X骗取被害人王某5人民币11300元。

14、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李XX、彭X、张XX骗取被害人杨某人民币17488元。

15、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齐XX、李X骗取被害人孙某1人民币1088元。

16、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齐XX、张XX、丁X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20088元。

17、2019年4月17日被告人张XX、张XX骗取被害人于某人民币9988元。

18、2019年4月17日被告人齐XX、李X骗取被害人贾某人民币5088元。

19、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齐XX、彭X、丁X骗取被害人曹某人民币10000元。

20、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彭X、曾X骗取被害人石某人民币14488元。

21、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齐XX、张XX、丁X骗取被害人丁某人民币10187元。

22、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齐XX、张XX、李X骗取被害人王某6人民币2588元。

23、2019年4月19日被害人边某被诈骗人民币1200元。

24、2019年4月19日被告人彭X骗取被害人孙某2人民币6888元。

25、2019年4月19日被害人郭某被诈骗人民币1288元。

综上,认定被告人齐XX、李X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70983元,被告人张X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09275元,被告人彭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88912元,被告人张X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94228元,被告人曾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4488元,被告人李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8952元,被告人何X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4400元,被告人丁X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5163元。

经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5日、6月5日、8月8日将被告人齐XX、张XX、彭X、李XX、张XX、曾X、李X、何XX、丁X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

1、被害人韩某2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转账记录,证实:2019年4月初的一天,其从车上看到一张名片,上面写着男士高端养生会所字样,还有一个微信二维码,其就用手机扫了一下,之后在微信上其就加上了一名叫A..小颖的微信号并和她私聊,其问她有什么项目怎么收费,她回答其价位是1980元男客人可以对小姐任意摆弄,想怎么玩怎么玩,时间是两个小时,2019年4月13号下午的时候,其就联系了A..小颖,她给其发了一个定位,其就开车过去了,到了之后其就微信联系她并发给她电话号码,过了一会一个男的就给其打电话,然后这名男子就带其到了河东区××号××号别墅。这时从别墅里出来一名女子把其领到一楼大厅后就在大厅里给其介绍服务价位,后来通过聊天其知道这名女子叫墨琳,墨琳告诉其会所共有三个价位,分1288元,1688元,2688元。她问其做哪个价位的,其说做2688的,墨琳拿出一个POS机在其手机上刷走了2688元,然后墨琳就把其带到1楼的一间客房里,之后带来了一名女子,这名女子先让其自己去浴室去洗澡,洗完澡后这名女子就开始按摩,这名女子一边给其按摩一边跟其说还有更高档的享受,她劝其办理会员,只要办理会员可以去蓟县旅游免费吃住,还可以和会所的小姐发生性关系,她一边跟其说一边用手抚摸,其感觉受不了,就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她叫格格,刚才进房间的是她的主管,名字叫墨琳,格格一直用手抚摸对其勾引,其就问格格:“你们这里色情服务也提供吗?格格告诉其必须办理会员才能享受到,其同意后格格就出去将墨琳叫了进来,墨琳告诉其会所办理会员最低3万元,其同意了,墨琳拿着POS机在其手机上刷走了30000元,是分两次刷走的,第一次刷了20000元,第二次刷了10000元,然后墨琳就带其去了会所的二楼一个客房,进了二楼客房后,墨琳就又带来了一位小姐,这位小姐告诉其她叫悠悠,悠悠就开始在房间里给其按摩,悠悠先给其的后背做了精油按摩还继续挑逗,她对其耳朵吹气并且抚摸其的大腿胳膊和胸部,并说充够五万就可以有更深层次的色情等服务,其就对悠悠说办一个五万元的会员,悠悠就将主管墨琳叫来了,墨琳对其说:“现在你充5万就赠送你2万,而且今天的服务也免费”。然后墨琳拿出POS机在其手机上刷走了20000元,墨琳也刷了两次,一次刷走10000元,然后悠悠继续给其按摩,她给其按摩了二十分钟后,悠悠对其说:“今天就到这,下次来好好服务你”,当时其觉得可能第一次来,小姐没有好好服务,下次来可能会体验这里的完整服务,其离开之前其加了墨琳和悠悠的微信号。

2019年4月15日19时左右,其自己又到了河东区××号××号别墅煻玺国际高端养生会所,是主管墨琳接待的,她把其带到了会所的负一层的一间客房内,直接给其安排了两个小姐,这两个小姐说她们的名字一个叫林静一个叫玉儿,林静和玉儿两个人就给其做按摩,她们两个人用手抚摸其敏感部位并一直在挑逗,其就对她们说能不能发生性关系,林静说如果想发生性关系就还要再充到10万元,成为白金会员才可以,玉儿在旁边一边抚摸其前胸一边劝,其就答应了,然后林静就出去拿了一个POS机进来,从其手机上刷走了20000元,分两次一次一万刷走的,林静将钱刷走后,就让玉儿出去了,然后林静亲了其脸几下,并让其下次来找她,然后其就从会所出来了,其越想越不对,其分两次在煻玺国际高端养生会所办会员共消费了72688元,其以为可以和小姐性交,但煻玺国际高端养生会所没有相关服务,她们还想尽一切办法继续骗其的钱,自己就是被骗了。

被害人韩某2辨认出自称“墨琳”的女子为被告人张XX,自称“林静”的女子为被告人李X,自称“玉儿”的女子为被告人何XX,自称“悠悠”的女子为被告人曾X,自称“格格”的女子为被告人张XX。

2、被害人孙某2、边某、郭某、杨某、曹某、高某1、贾某、李某、王某5、丁某、石某、于某、邢某、孙某1、王某2、王某4、韩某1、刘某3、王某1、刘某2、王某6、刘某1、王某3、魏某的陈述、辨认笔录及转账记录,证实:内容与韩某2证实内容基本相同,仅在被骗数额、具体时间、行骗人员等方面有所差异。

3、证人刘某5的证言,证实:其几年前认识天津的一个姓赵的大哥叫他“六哥”,今年“六哥”跟其说要干一个男士养生会所,其就同意和“六哥”合伙开店了。2019年3月其和“六哥”从中介找到了河东区金地紫乐府别墅9-8号。其投资10多万,“六哥”也投了10多万,交了房租,买的一些日用品,给别墅开了后门,在别墅里又装了几个门,就开始经营了。

其负责投资,没有店长时其和“六哥”也招聘店长,平时看到店里少什么就采买一些日用品,偶尔其和六哥见面时就分点钱,其给技师发过一次工资。煻玺国际男士养生会所招聘人员开始是“小韩”找的,有一个叫“小雪”一个叫“小玉”的,后来她招不上人了,就不干店长了,其就和“六哥”通过58同城招聘,面试由“小雪”给面试,其和“六哥”不管,后来其和“六哥”招到一个店长“露露”,以后都是“露露”负责招聘和经营。其和“六哥”是投资人,有店长“露露”、有“墨琳”、“小雪”、“小玉”、“小韩”、“小伟”其他其记不清了。“韩迎”就是“小韩”,“浩哥”是其对象,其他就不记得了。“小伟”他是其从网上找来的,在店里负责安保,就是开门,关门检查开关灯,还有买菜。煻玺国际男士养生会所收账是用“六哥”的一台pos机。每天都有人报账,具体谁报账不记得了。盈利的钱都在“六哥”的账户里。其的微信号是×××18,昵称“炎姐”。其只是听说过外联,是店长“露露”来了以后才有的。其和外联没有联系,店长跟其说过要给外联结账,其就跟“六哥”一起用“六哥”的手机银行把钱转到店长提供的外联人员的账号上。法人叫赵XX。pos机是赵XX的。其就记得“露露”在,其他人是给店里招揽客户的销售人员。话术是其和“小韩”、“小雪”、“小玉”编的。就是接待流程。大家都没干过统一一下。这都是“露露”没有来之前发的,“露露”来之后用不用其就不知道了。不记得还在微信中发过其他东西给店里的人。其发过煻玺国际现场交流群内发过外联招揽顾客时的对话,其记得是转发别人给其转的对话记录,具体谁给其的其记不清了。

4、证人陈某的证言,证实:2019年4月12日中午其在河东区一号桥金地广场吃饭,有一个微信号通过附近人申请添加,其通过后这个微信号介绍说她们是专门为男士服务的养生会所,并介绍说有“制服诱惑”、“丝袜诱惑”等四个字的服务项目,并告诉其她们那服务比较全只要去了就保证满意,她还给其发了一些面容较好、穿着暴露的女子照片和小视频。其通过微信聊天时对她的暗示让产生了一些想法,想法就是色情服务,就是卖淫嫖娼,发生性关系。2019年4月12日13时左右,其跟该微信号联系,确定了去的时间和地点,到了之后通过电话指引进别墅一楼大厅,这时有一个穿一身黑色工装制服的女子过来接待,这个女子先领着其从地下室到三楼都参观了一遍,并说她们这里是绝对私密、安全的,回到一楼大厅后这个女子就开始给其介绍服务项目,她说根据价位不同可以有不同的体验,服务项目比较多,绝对让其满意,她和其讲服务可以单次体验也可以办卡体验,并且说现在办卡比较合适,而且只有办了卡才能体验更好的服务,其就问她办卡最低多少钱,她说现在办卡最低2000元,其就同意了,这个穿黑色工装制服的女子就拿来POS机让其扫码付款,其就通过支付宝扫码付了2000元,付完款她就把其带到地下室右边的一个房间,她让其稍等一会技师马上就来,过了10分钟左右一个黑色连衣裙的技师就进来了,这个技师进来后就让其趴在床上给其做背部和腿部的按摩,按了大概5分钟左右的时候,这个技师就说其办的这个会员是最低级别的会员,要享受更好的技师做更好的服务必须要升级会员,再充值1万元才能成为正式会员,只有正式会员才能体验一些私密的服务,当时其听完这些后就感觉自己被骗了,其就坐起来和这个技师进行交涉,在交涉的过程中就想拿手机拨打110报警,这时那个穿黑色工装制服的女子听见动静就进来了,她进屋之后对其安抚其并说别报警有什么事都好解决,其当时也比较害怕就想赶紧离开,其就穿上鞋上楼到了一楼大厅准备离开,后来带其进会所的男子就和其说只要不报警他就可以退钱,其就答应了,他通过微信转账给其2000元,其就离开了。

证人陈某辨认出会所内穿黑色连衣裙的技师为被告人李X,穿黑色工装制服女子为被告人齐XX。

5、证人刘某4的证言,证实:被害人魏某的被骗经过,内容与魏某的陈述基本一致。

6、微信截图照片,证实:(1)李XX、何XX手机内微信聊天内容截图显示,外联人员向顾客介绍会所服务描述为“日式,泰式,莞式服务,例如制服诱惑,角色扮演,大尺度深入的,零距离互动,滚床单”等色情内容等。(2)曾X、丁X的微信截图证实其收藏的套路店套路流程和服务介绍。话术中有“根据客人不同的喜好和需求其量身打造的专属项目,像有双人的,SM的,捆绑的,女同系列的”等内容。(3)李XX手机微信截图照片27张,证实其微信中有“W1天津招财约客群”“Y1天津店内保单群”“F1河东大卡群”等外联微信群。煻玺现场交流群的群成员有赵XX、刘某5、齐XX、张XX、彭X、李XX、张XX、李X、丁X。煻玺现场交流群中刘某5发送的外联人员招揽客户的聊天记录,“小伟”发送外联人员招揽客户聊天记录。显示外联人员“loveagain”与顾客“日红”的微信聊天记录有色情服务内容。

7、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证实: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证据物品扣押处理情况。

8、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帐户信息及交易流水,接收证据清单29份,证实:各被害人及各被告人的微信号截图,双方的聊天记录截图,各被害人的微信及支付宝转账记录。

9、案件来源及抓获经过,证实: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于2019年4月19日接群众匿名举报,在河东区××号××号别墅煻玺国际高端养生会所存在卖淫嫖娼行为。经审查,发现该会所是以为顾客提供色情服务为由让顾客来会所体验并收取高额费用,但实际并无色情交易。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于2019年4月19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被告人李XX、张XX、曾X、李X、何XX于2019年4月19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齐XX、张XX于2019年4月25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彭X于2019年6月5日在被抓获归案。被告人丁X于2019年8月8日被抓获归案。

10、户籍证明,证实:案件相关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出示的上述证据,经当庭质证,调取程序合法,具客观性,关联性,应作为本案的定案的依据。

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本院综合评判如下:

1、关于被告人张XX辩称自己对煻玺会所里诈骗行为不知情的意见,根据现有证据,相应被害人有详尽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能够证实张XX确实参与了诈骗行为的某个环节,本案同案犯当庭供述关于诈骗的手段及分工基本一致,亦能够证实张XX对诈骗行为的明知,故张XX的辩护意见于事实相悖,本院不予采纳。

2、关于被告人张XX的辩护人辩称煻玺会所确实存在色情服务,被告人不存在虚构事实及欺诈的行为,故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根据现有证据及庭审情况,现没有任何实物证据能证明煻玺会所为本案被害人提供过色情服务,且本案的被害人的陈述皆确认自己没有接受过色情服务,本案同案犯当庭供述皆确认煻玺会所没有为本案被害人提供过色情服务,张XX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现有证据相悖,不予采纳。

3、关于被告人张XX辩护人辩称本案的诈骗行为系单位犯罪,被告人作为一般工作人员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现行法律相悖,本院不予采纳。

4、关于被告人齐XX及其辩护人辩称齐X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根据庭审情况及现有证据,本案其他同案犯当庭供述皆证明齐XX系店长,负责煻玺会所日常管理工作及各被害人的入会转账等事宜,应认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5、关于被告人张XX、张XX、丁X的辩护人辩称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应对各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证实被害人的行为并未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故本案被害人的行为不应作为减轻被告人罪责的量刑情节。

6、关于被告人张XX、丁X的辩护人辩称应将煻玺会所提供的酒水及按摩服务的价款从犯罪数额中减除的辩护意见。根据庭审情况及现有证据,可以证实各被害人均通过煻玺会所外联团队所发包含色情内容的虚假广告所吸引,基于煻玺会所有色情服务这个错误认识来到会所消费,故各被害人的消费总额均应计入犯罪数额。

7、关于被告人李XX当庭辩称2019年4月5日及4月15日自己休假,并以煻玺会所的考勤表为证,但根据庭审情况,各被告人对煻玺会所的考勤记录情况及考勤的负责人供述不一,部分被告人对考勤表的存在并不知情,故对被告人李XX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8、关于被告人张XX辩称2019年4月18日休假,应从指控数额中减除相应数额。张XX的辩护人当庭提供了3份美团APP于2019年4月18日的消费记录及葛孝准机打手写签名按手印的证人证言一份,该证人证言内容证实张XX于2019年4月18日一天与葛孝准在一起并未上班,上述证据与公诉机关指控相互矛盾,虽法律形式并不完备,但对于指控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故应从指控数额中减除相应数额。

本院认为,被告人齐XX、李XX、彭X、张XX、张XX、曾X、李X、何XX、丁X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其中齐XX、张XX、彭X、李XX、张XX、曾X、丁X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李X、何XX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以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齐XX系主犯。被告人张XX、彭X、李XX、张XX、曾X、李X、何XX、丁X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张XX、彭X、曾X、李X、何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齐XX、李XX、丁X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各被告人均退缴不同数额款项在案,量刑时酌情从轻予以考虑。综上,依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参与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齐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6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张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4月24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彭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6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被告李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4月18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张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8月18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六、被告人曾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4月18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七、被告人李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八、被告人何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九、被告人丁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21年8月7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十、在案扣押款项,分别按比例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并按照同等原则分别发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 王 珺

审判员 冯中婷

审判员 张 弓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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