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林业局 【发文字号】 合林[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06.30 【实施日期】 2005.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林业管理
合肥市林业局关于同意成立合肥市苗木花卉协会的批复
(合林[2005]37号)
合肥市苗木花卉协会筹备组李仁韵等发起人:
你们报来的“关于筹备成立合肥市苗木花卉协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为便于行业活动的开展,促进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我局同意成立“合肥市苗木花卉协会”,同意作为其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作为主管单位的职责。望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协会章程,按照民政部门对协会管理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此复。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