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共安徽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3年08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3年08月08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省直机关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省直机关“三位一体”文明单位的通知》(直文明〔2013〕4号)和《关于印发〈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准〉、〈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细则〉、〈省直机关文明处室考评细则〉的通知》(直文明〔2013〕5号)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 省直文明委补充通知:“文明单位大展台”建设情况作为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请符合文件标准并确定申报的厅直单位和厅机关处室,按照省直机关文明委文件要求,填写申报表和准备申报材料,于8月20日前报厅机关党委汇总后上报省直机关文明委。同时,报送电子版至wstjgdw2013@163.com
三、 厅直各单位在申报时,须提供2011-2013年度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获奖情况,如无获奖情况须提供有无违反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安规定情况的说明。
联系人:吴军然 联系电话:62998093
中共安徽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