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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5-13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办市函[2015]87号
【发布日期】 2015.09.22 【实施日期】 2015.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统计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办市函〔2015〕8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办计函[2015]765号)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各市通知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上半年新批准的建筑业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名单见附件),自2015年10月1日起上报2015年9月数据,同时注意填写上年同期数据。请各地指导企业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和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按时准确上报。

二、各市要对本地建筑业特级、一级资质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已注销企业,10月底前,请将汇总名单报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我厅将根据各市核实情况报送中建协统计专业委员会,从住建部《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中删除。

三、省厅将对各市和企业上报数据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半年将对参加《快速调查制度》的特、一级建筑业企业数据报送情况及各市报送率进行通报。

四、请各市将负责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具办人的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发送邮箱:anhuijianshe@163.com。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人方国武,电话0551-62871504。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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