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引江济淮工程占地区域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控制人口迁入的补充通告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5-13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5]178号
【发布日期】 2015.09.22 【实施日期】 2015.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引江济淮工程占地区域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控制人口迁入的补充通告
(皖政秘〔2015〕178号)

为进一步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现补充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引江济淮工程安徽省新增占地区域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具体范围为4个市的42个社区、居委会、村(具体见附件)。

二、在上述区域内,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新、扩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经济果木和植树造林。

三、上述区域内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相关证件办理入户。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子女,公安机关按规定先入户,同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死亡人口按规定及时注销。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以及婚嫁、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回原籍等人员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人口。

四、项目法人单位应会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进行调查、登记、核定,调查结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五、项目法人单位要会同当地政府,尽快完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并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为依据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2日

附件
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涉及新增行政区域表
线路
地市
县、区
乡、镇
社区、居委会、村

引江济巢段-菜子湖线
安庆市
枞阳县
官埠桥镇
岱冲村

宜秀区
杨桥镇
破罡湖社区

派河口泵站
引渠段
合肥市
庐江县
盛桥镇
神墩村、金城村、东岳村、许桥村、沈家桥社区
白山镇
兴岗村、觉海村
同大镇
北闸村、新河村
肥西县
三河镇
滨光村、五合村、西湖村、太华村、滨湖社区、龙安社区、木兰社区
严店乡
新建村、跨湖村
江淮沟通段
合肥市
肥西县
紫蓬山管委会
紫蓬社区、陀龙村
紫蓬镇
罗坝村
高店乡
长东社区
线路
地市
县、区
乡、镇
社区、居委会、村
江水北送安徽段-沙颖河线路
阜阳市
颍上县
慎城镇
詹家岗居委会、江心洲居委会
颍泉区
中市街道
河滨社区
江水北送安徽段-涡河线路
亳州市
蒙城县
漆园办事处
碾盘居委会、闸北居委会
涡阳县
涡北办事处
涡北居委会、刘楼居委会
谯城区
十九里镇
沈营村
江水北送安徽段-亳州市区供水线路
亳州市
谯城区
赵桥乡
赵桥村
龙杨镇
周寨村
古城镇
张谭村、油河村、闫庄村、铁佛村、尹楼村、柴庙村、后杨村、古城村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