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服[2008]221号
【发布日期】 2008.06.10 【实施日期】 2008.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市供电公司低压三相表安装费用的批复
(合价服[2008]221号)
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低压三相表安装费用正式确认的函”(合供电营销【2008】163号)悉。鉴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居民要求安装低压三相表的需求逐步增加。为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经研究,现就正式核定你司低压三相表安装费用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低压三相表安装费用标准:直接三相表每户2000元,带互感器三相表3000元。
二、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居民更换安装分时电能表收费标准的批复》(皖价服【2004】87号)规定,居民自愿申请安装分时电能表,申请实施分时电价的,三相表用户每户600元。
三、以上价格自2008年6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你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此复。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