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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8-31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08]28号
【发布日期】 2008.11.27 【实施日期】 2008.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
(合发[2008]28号)

  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自主创新方面有更大作为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安徽科学发展、加快崛起进程的战略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合肥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总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集聚创新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创新型产业为目标,以优化创新环境为保障,大力实施“六大创新工程”,深入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着力破除制约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探索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走出一条具有合肥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在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培育新兴产业上取得突破,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政资介紧密结合、充满创新活力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的现代产业基地。到2017年,建成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创新型城市,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成为驱动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主导力量。今后5年要达到以下目标:

  --创新型产业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900亿元,年均增长3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8%。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3-5个五百亿级新兴产业和3个千亿级支柱产业。

  --创新投入大幅增长。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实际支出的增幅,全社会研发(R&D)经费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平均增幅。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12亿元,年均增长35%,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

  --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研发人员数、专利授权数、中国名牌产品数实现翻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科技活动人员达6万人,年专利授权数达到2200件,其中年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420件,中国名牌产品和全国驰名商标拥有数分别达到20个和16个。

  --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基本建立起支撑创新的人才体系、融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

  二、实施六大创新工程,培育战略性创新产业

  (一)创新型产业升级工程

  1、着力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重点抓好一批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培育一批极具增长潜力的新兴产业集群,使合肥在某些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上具有领先优势。依托骨干企业,发挥产业和技术优势,引进相关配套企业,大力发展以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件(TFT-LCD)为龙头的相关产业、以塑料为基础的新型材料产业、以太阳能光伏和生物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为主的相关产业、以中文语音和应用软件为龙头的软件产业、以食品、交通、火灾、信息安全为主的公共安全产业,培育形成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公共安全等一批产值超百亿的新兴产业集群。

  2、增强支柱产业创新能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围绕装备制造、汽车、家电等重点支柱产业,加大研发投入,确定主攻方向,在大型工业动力装置、大型快速液压设备、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成套装备的集成制造技术、汽车自动变速箱、电子控制及相关整车集成制造技术、信息家电集成制造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显著提升合肥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的技术优势,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名牌产品。到2012年,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生产规模分别超千亿,成为国内重要的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3、创新产业发展机制。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产业链规划、功能区选资、重大核心项目优先、关键配套项目跟进的高新产业导入模式。完善产业发展促进政策,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以政府投入帮助企业收购优质资源的方式,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大项目、大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引进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辐射力强的主机项目;围绕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延伸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链条,引进关键集成部件项目;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加快发展与先进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二)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

  1、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显著增加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数量,迅速扩大重点骨干企业规模。完善创新型企业扶持政策,实行科技型企业创业零收费,根据企业不同特点和阶段给予经费资助。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促进资金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政策引导机制,探索技术创新要素参与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模式,促进更多社会资金转化为企业资本,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大量涌现。到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000家,培育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200家。

  2、提升骨干企业创新能力。在汽车、装备制造、家用电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骨干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组建具有国际水平的实体性产学研战略联盟,新建一批市级以上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积极支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国家级研究中心,重点支持中电集团38所、合工大联合江汽集团申报国家汽车电子工程研究中心,科大讯飞、中科大、合肥微软技术中心申报国家语音及语言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积极引进国内外大集团、大公司在肥建设区域性研发机构。到2012年,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0家,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工业企业中80%建立企业技术中心。

  3、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在汽车、装备制造、家用电器等支柱产业和电子信息、软件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和科研所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2012年,专利授权数达到22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420件,拥有中国名牌产品20个、中国驰名商标16个。

  (三)创新人才集聚工程

  1、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围绕产业发展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性技术问题,组织科技人才进行攻关,组建产业和技术创新团队。探索创新型教育模式,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成长的教育培养体系。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积极引进优质职教资源,组建合肥职业教育集团,打造全国性的职业教育基地。引导在肥高校调整办学思路,围绕产业发展调整专业设置,加强实用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到2012年,全市科技活动人员达到6万人。

  2、着力引进创新型人才。结合重大科技、产业项目的引进和建设,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引进等方式,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肥创新创业。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5年内引进500名左右的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5年内吸纳1000名左右海外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来肥创业服务。启动“121”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推进“511”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消除人才引进特别是境外人才引进的制度障碍。

  3、加强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以市场化、职业化和专业化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在国有企业中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全面实行聘任制、任期制、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年薪制。加快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引领作用。设立企业家服务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创新能力培训。

  (四)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提升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和服务水平。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科技企业、研发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到高新区发展,争取国家、地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在高新区实施,进一步提高研发机构密集度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集聚度,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高新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全面完成创新示范核心区6平方公里的建设任务,建成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交易服务中心,构建覆盖全省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网络、技术交易网络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网络,培育形成服务外包、动漫、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中小型科技企业等特色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到2012年,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值达到1000亿元,区内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

  2、增强开发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各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创新服务功能,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环境。支持各开发园区突出产业特色,形成“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建设成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集聚高新技术产业资源,形成具有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强化县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接大产业、大项目和高新技术的能力,加快培育主导产业,促进配套产业集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各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到2012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值所占比重达到60%,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高新技术产值所占比重达到80%。

  (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1、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强民营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大学科技园、海外学者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进一步扩大孵化器规模,完善孵化器功能。加强各级各类孵化器建设,建立特色孵化器,增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能力。围绕重点产业需求,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中小企业、研究开发产业共性与关键性技术、提高本地区创新能力的综合性、专业性公共技术平台。到2012年,市级以上孵化器和加速器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在孵科技企业超过1000家。

  2、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创业孵化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技术经纪服务、科技成果交易服务、科技评估、融资担保、风险投资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和完善资本、技术、人才、产权、土地等各类要素市场,显著提升区域要素市场能级,增强创新要素集聚能力,尽快扩大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和产业基金规模,初步形成具有区域中心城市特点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到2012年,融资担保、风险投资、产业投资总规模达到400亿元以上。

  3、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以6平方公里科技创新示范区为依托,规划建设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启动安徽省科技成果交易服务中心及展览展示中心、创新研发孵化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一批项目建设,到2012年,基本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成科技成果转化、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科技文献信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投融资、科技创业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七大平台。到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累计入库科技成果5000项、专家3000人,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总额达到5亿元以上。继续办好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使之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自主创新会展品牌之一。

  (六)创新环境优化工程

  1、大力培育创新文化。把创新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崇尚科学、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社会风尚,形成有利于创新的城市文化。深入开展科技宣传和科普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大力开展科技人员学术交流、青少年发明创造、职工技能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2、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大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促进创新创业的政务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保持合肥信息化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领先水平。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肥围绕自主创新举办理论和学术研讨活动,积极申办各类国家级科技论坛、区域经济论坛等,继续办好庐州讲坛。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大对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合肥和试验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试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行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资源的能力,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和名牌。探索专利技术产业化新机制,重点扶持发明专利申请和国外专利申请,促进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专利技术支撑。加强专利执法,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保护机制,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秩序,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开展相关重点领域配套改革,突破自主创新体制机制障碍

  在巩固和完善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围绕消除制约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改革创新。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

  1、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组织架构,构建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大部门体制,创新公务员管理方式,建立公务员跨部门、跨地区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在合肥实行机构设置和人事配置扩大自主权试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省下放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审批管理监督机制和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行政审批行为效能评估,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试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3、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要求,完善“税收属地征管、地方税收分享”的财税体制。推进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公共事业投入力度,规范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采取贴息、适当补助、税费减免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建立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的公共财政支出机制,完善公共财政管理组织体系。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

  1、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以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出发点,以促进全市科技资源高效配置为目标,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自主创新要求的科技管理体制,形成统一协调的创新激励政策,解决各领域科技项目多头管理等问题。完善财政科技投入体制,建立财政对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每年集中支持一批以应用为导向的产学研项目和以扩大产业规模为目标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围绕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创新资源的集成与整合。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与企业的研发需求相结合,通过合作共建研究开发机构、共同承担科技项目等多种形式,形成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良性互动,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组织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我市优势和特色产业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社会开放的资源共享技术平台和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共性技术和信息资源高效利用。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1、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合肥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快市场化改革,完善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和县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支持安徽村镇银行试点和科技中小企业信用互助组织试点。加快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担保体系,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担保市场,探索建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投入的有效机制和信保贷联动机制,支持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等金融创新服务。

  2、加快金融资源集聚。大力实施“金融资源集聚”工程,完善政策优惠措施,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来肥开设分支机构,不断增强金融集聚能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3、建立风险投资促进机制。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海外资本共同投入的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方式,引导境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产业基金、金融类公司等投资机构在我市开展创投业务。鼓励企业和个人组建创业投资机构。以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形式,集中更多的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和海内外资本,转化为科技创业资本。积极争取资产证券化试点,推进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证券化,利用产权市场、证券市场等,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

  4、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创新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发行方式,拓宽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与国内、国际主要创业板交易所、有影响的投资银行战略协作关系,实施创新型企业上市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海内外上市融资,在资本市场打造一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合肥板块。开展企业债券发行制度改革试点,支持高技术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鼓励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支持高新区申报非上市公司代办股权转让试点。

  5、强化政府创新投入。按照“两个高于”的要求,建立合肥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专项资金,本届政府任期内,市、县、区财政安排支持自主创新资金60亿元以上,集中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创业投资引导、担保体系建设、公共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创新人才资助和奖励,优先解决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早期投入问题。

  6、建立推进金融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市政府牵头,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金融创新协调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合肥金融改革开放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思路和发展规划。

  (四)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1、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经营管理类事业单位改为企业,条件具备的同步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监督管理类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创新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制,加强政府监管。同时,配套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共事业财政投入和监管体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推动省部属科研院所改制,整合科技资源,加快产业化步伐。

  2、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技术作价入股、科技成果参与分配等产权激励制度,建立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奖励为主的人才奖励机制,建立重要人才和特殊人才的补充保险和政府投保制度,探索对创新人才以薪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试点。

  3、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健全编制动态管理制度,推动科技人才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流动、向产业集聚。建立“科技绿卡”制度,完善创新型人才入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住房优惠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人才考核和职称评定制度,将科技成果和产业化等指标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格局

  1、创新土地管理模式。改革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和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统一管理,增强政府调控土地供应能力,优先保障创新型企业重点项目、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重大研发服务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通过挂钩试点取得的用地指标允许在合肥市范围内跨县区使用。探索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利用和土地利益统筹分配的新办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集体决策机制、项目规划优选机制、用地指标项目管理制度、“双向约束”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及格网地价管理机制。探索开发园区建设、城中村改造、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及滨湖新区建设新模式、新机制,逐步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制度及其他配套政策,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技术支撑新手段,建设全国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

  3、建立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安置新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试行“先落实社保,后实施征地”,完善征地区片地价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协调仲裁机制。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把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摆上战略位置,全力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合肥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负责领导和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主任,与市创新办合署办公,并从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真正摆上重要位置,全力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在省领导下,省市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创出品牌”的总体要求,今年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确立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滚动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进度和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大项目,列入省“861”和市“1346”行动计划。对涉及面大的重点改革事项,要组织力量展开调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

  3、完善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推进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支持。在省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若干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从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明显的政策优势,充分激活社会各方面创新创业的活力,促进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的集聚。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都要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先行先试,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推动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4、强化跟踪考核。建立跟踪评价制度,定期检查通报,适时评估各项改革创新实施成效。把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各地区、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每年对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市创新办要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表彰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推动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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