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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学期中职新生学籍报送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6-17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职[2010]178号
【发布日期】 2010.08.31 【实施日期】 2010.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成人教育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学期中职新生学籍报送审核工作的通知
(合教职〔2010〕178号)

各县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我市2010秋季学期中职新生学籍审核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籍注册登记范围

  办理2010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学籍注册登记的学生必须是已被我市具有中职办学资格学校录取,且已到校注册交费上课的新生。

  市属普通中专学校所招的普通中专学籍注册登记按安徽省教育厅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各校应将省教育厅审批的新生学籍报我局职成处备案,以此作为中职资助信息的主要依据。

  举办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具体事项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中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10〕18号)要求执行。

  二、学生学籍审核报送工作办法及说明

  为保证中职学校学籍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确保中职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各校在报送纸质新生名册的同时,仍需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报新生学籍信息。

  2010秋季学期学生学籍上报工作分为纸质上报和系统(通过“信息系统”)上报两部分。

  (一)学籍(纸质部分)填报要求

  1、市区中职学校须按规定格式(见附件)上报新生名册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加盖校长签章和学校公章;各县教育局在上报注册的新生名册上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校长签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各校在打印表格时应注意在表头留有足够空间以便主管部门装订)。

  2、表中“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由学生提供准确信息后填写,学校负责审核;表中“学号”由学校编定填写;“省级电子注册学籍号”要按“学校代码(10位)+年级(2位,如:09级为“09”)+学生类别(1位,“1”为职业高中,“2”为职业中专,“3”为成人中专,“4”为普通中专)+编号(4位)”的编排方式,统一编制各学生的省级电子注册学籍号;“入学时间”栏均填为“2010.3.01”;“类别”应填写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或成人中专。

  3、市教育局职成处受理各县教育局、各中职学校所报学籍后,负责审核招生学校资格、招生专业、办学类别、学制、人数和学籍号等信息,对新增专业应书面上报我局职成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加盖“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发给各县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存档。高中后一年制学籍注册登记时除按上述规定申报外,审批时还需提供学生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以备核查。

  4、学籍(新生名册)统一审批时间为9月20日至9月24日,9月20日起,各校将纸质新生名单送至市教育局职成处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等候审核。对未按时上报而造成的学生学籍审核受到影响的,责任由学校自负。

  (二)“信息系统”上报要求

  学校上传数据要注意以下问题:

  1、自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信息系统”中增加了学生照片信息采集模块,故各校对2010年报到注册的新生须进行照片采集,老生的照片采集工作暂不作要求。

  2、因今年教育部新颁布了2010年版本的专业目录,所以今年录入的新生一律使用新的专业目录标准。

  3、有曾用名的必须填写,便于核对学籍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情况。

  4、对于“异动”、“变更”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在系统中“学籍异动”栏目中提交,同时携学校出具的证明到市教育局职成处办理手续。

  5、“信息系统”审核。9月27日至29日,市教育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将依据各校审核后的纸质新生名单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审核。

  三、几点要求

  1、认真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按照上述要求,确定审核工作负责人,操作人员要按要求填写逐级上报,要建立审核机制和工作责任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2、高度负责。各中职学校校长是学生学籍及资助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使用“信息系统”。

  3、各校在学生注册入学时,必须查实核对到校学生是否已被他市他校注册登记学籍,否则将成双重无效学籍,有碍国家助学金核发。各校在我局申报的学籍只能是唯一申报的学籍,严禁申报双重学籍,凡有联合办学学校要做到谁录取谁负责上传。联合办学学生学籍必须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通过系统上传,上传前要和联合办学学校进行沟通确认(联合办学必须经我局备案)。

  4、按时报送。凡在规定时间未报送学籍延误审批的,由所在县教育局和学校负责。

  附件:合肥市2010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略)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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