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2.04.16
【实施日期】 2012.04.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举办信息化应用培训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提高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市局决定于4月20日举办一次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月20日(周五)上午8:40。请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
二、培训地点
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应用
参加人员:全市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工作负责人(每所限1人)
(二)司法行政律师管理系统应用
参加人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管理工作分管局长、律师管理工作人员
四、授课人
安徽瑞信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五、注意事项
请全市各律师律师事务所务必于4月19日(本周四)上午下班前将本所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至我处。请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每所必须安排1人参加,并由参加培训人员负责在培训后对所在律所进行全员培训。市局一般不再就此项工作再行安排培训。
各县(市)区司法局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请同期报送。
联系人:黄 琦
联系方式:0551-5626238
hflvshixiehui@126.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