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建拆管[2014]3号
【发布日期】 2014.05.26 【实施日期】 2014.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合建拆管〔2014〕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
为做好我市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前后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客观、真实反映项目改造前后的变化,更好地展示项目改造积极意义,根据市领导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资料收集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是民生工程,不但提升城市面貌,更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项目改造的资料档案应当妥为保存,项目改造情况应当广为宣传。目前这一工作开展情况不太理想,资料未及时归档或散乱无序,宣传报道面窄量少,不能全面有效反映房屋改造的积极意义。对此,各县(市)、区、开发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相关资料归档制度,相关负责同志要将其作为主要工作抓好,并安排专人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在6月15日前将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员名单报我委拆迁处。
二、模板归档、注重宣传。为统一有序做好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对资料内容按模板化归档。改造项目执行一项目一归档制度,归档的资料主要按照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三个时间段收集。
改造前资料主要包括改造区域土地面积、建筑物总面积、户数、人口数、房屋基本结构、建造年代、使用情况,周边配套设施情况、群众改造意愿等,配以改造地块总貌、改造房屋细节等图片以及影像资料等真实反映项目改造前状况。
改造中资料主要包括改造征迁工作准备、启动、宣传动员、搬迁过程、安置房建设进展等,并配以反映相关情况的图片和影像资料。
改造后资料主要包括改造后房屋建设规模、房屋结构和建设情况,尤其要通过改造后房屋的图片、影像资料突出反映户居住面积(或人均居住面积)的提高以及居住条件的改善情况,周边配套完善情况和房屋价值提升等情况。
各县(市)、区、开发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要对归档资料认真进行编排,对每一个改造项目编写宣传手册,真实记录改造前后的对比变化,利用各种媒体组织做好改造项目的宣传工作,赢得群众对改造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争取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三、注意时效、序时推进。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资料收集归档和宣传工作要注意时效,改造启动前、征迁工作中、安置房建设和交付每个环节都要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和图片、影像资料的采集,安置后一个月内完成资料归档和宣传手册编写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当前应当着重对2013年以来已安置项目按通知要求做好资料归档和宣传手册编写工作;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以2013年以前安置项目进行补缺整理归档,到2014年12月31日前将2006年以来所有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部按要求完成归档和宣传手册编写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应当将归档资料电子版和编写的宣传手册报我委拆迁处备查。
附件:改造项目收集归档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