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顾问 » 法律案例 » 正文
校长开车肇事致人死亡 为仕途竟找儿子顶包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3-07-22   阅读:
 身为校长的林成在出车祸致一人死亡后,为逃避责任欲让自己的儿子顶包,最终被公安部门识破并刑拘。7月17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就这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部分作出一审判决,林成被判向车祸受害人汤齐及方媛家属赔偿21万余元。

2013年3月的一天,林成驾驶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以及电动车上的方媛和汤齐受伤的后果。林成系一名校长,见出了事故,害怕承担责任而影响自己的仕途,遂决定驾车逃逸。在林成逃离事故现场后,方媛和汤齐被赶来的救援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但方媛最终因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于当日医治无效死亡。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交警办案人员找到林成了解情况时,林成碍于自己既是学校老师又是一校之长的身份,竟然谎称事故发生时是自己的儿子在驾驶小轿车,妄图让自己亲生儿子为自己“顶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林成的谎言很快便被识破,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媛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汤齐无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汤齐及方媛家属分别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林成支付赔偿。宾阳县法院经审理查明,林成不仅无证驾驶机动车,而且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造成电动车驾驶者方媛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最终判决林成承担214494.3元的赔偿责任。宣判后,林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刘宜林律师
专长:企业合规,法律顾问
电话:18225897153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8225897153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