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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治超工作联合督查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1-19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皖交电[2014]39号
【发布日期】 2014.08.08 【实施日期】 2014.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治超工作联合督查的通知
(皖交电〔2014〕39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宿松、广德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联网中心:
根据省政府要求,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地治超工作开展情况,省交通运输厅邀请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联合督查组,于近期对各地治超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本次督查采取现场查看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是督查市、县政府治超工作领导机构建设情况;《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宣贯执行情况;交通、公安联合治超一号、二号行动开展情况;源头监管站、治超站、稽查站等治超站点工作开展情况;治超站、稽查站、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卡点、源头治超卡点的布局规划及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情况;抄告及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货运源头超限超载车辆的出场情况,路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及非法改装车辆行驶公路情况。
二、督查时间
8月12日至8月17日。
三、督查人员组成及分工
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形成汇报材料,汇报材料中要反映出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各督查组与督查单位要事先做好衔接工作,并指定1名小组成员做好督查记录,确保督查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有关作风规定,轻车简从。
(四)及时上报督查材料。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及时将督查报告报至厅治超办。联系人:蒋辉;邮箱:jh@ahjt.gov.cn。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8月8日

2014年全省治超工作联合督查人员分组名单

第一督查组:
组 长:梅 劲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人大代表:吴 斌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政协委员:陈金沙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联络人员: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处长江宗法,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蒋辉

督查地市:六安市、淮南市、宿州市

第二督查组:

组 长:闫如政 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长

人大代表:王晓林 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代根 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监督处副处长

政协委员:汪洪杰 农工党安徽省委常委,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学部主任,教授

联络人员:省公路路政总队副政委肖祖贵,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王连磊, 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段闵

督查地市:宣城市、黄山市、池州市、广德县

第三督查组:

组 长:丁庆领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人大代表:李 冰 安徽永安建筑有限公司工人

政协委员:刘 卫 中国科技大学材料系教授、博导

联 络 员:省运管局副局长司武国,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李宏斌,省公路局夏晓雁

督查地市:合肥市、铜陵市、安庆市、宿松县

第四督查组:

组 长:程跃辉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人大代表:赵江平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委员:许先进 省工商联常委,省青联常委,安徽中伟车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省电动车商会会长,高级经济师

联络人员:省交通联网中心主任周正兵,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方强,省公路局袁余高

督查地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

第五督查组:

组 长:徐敬启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人大代表:李行进 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副主任

政协委员:鲍金桥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络人员:省公路路政总队副总队长夏则长,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匡安乐,省公路局鲍双兴

督查地市:阜阳市、淮北市、蚌埠市、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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