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4]220号
【发布日期】 2014.12.06 【实施日期】 2014.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的批复
(皖政秘〔2014〕220号)
马鞍山、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设立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区的请示》(马政〔2014〕6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由泗县、当涂县合作共建,独立运作,比照享受省级开发区和合作共建皖北现代产业园区各项政策。
二、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选址位于安徽泗县经济开发区内,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核定。要抓紧组织编制园区建设规划,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及时按程序报批实施。
三、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发展定位是皖北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先行区和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城乡统筹发展的现代化新城区。
四、马鞍山、宿州市政府要加强对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效益产出,建立合作共建园区的有效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四化”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为加快皖北地区发展、建设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