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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安徽省预算管理规定》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2-26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发布日期】 2003.10.24 【实施日期】 2003.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法规类别】 预算管理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安徽省预算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3年10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10月24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安徽省预算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3年10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安徽省预算管理规定》已被《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代替,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安徽省预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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