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经费字[2000]297号
【发布日期】 2000.11.20 【实施日期】 2000.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监督检查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公共汽车月票价格的批复
(合价经费字[2000]297号 2000年11月20日)
市公交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市区公共汽车月票价格的请示》悉。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市政府合政(1998)182号文件要求,对你公司的月票调整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和调研,2000年10月13日下午召开了“合肥公交月票价格调整听证会”;并向市人大财经委作了专题汇报;10月20日我局以合价经费字(2000)266号文请示市政府,经市政府11月17日下午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市区公交成人月票价格由30元/张调整为40元/张;学生月票价格调整幅度减半,即由15元/张调整为20元/张。月票调整价格自2000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月票价格调整后,各单位对职工月票补贴报销比例仍按市财政局规定执行。
三、市公交总公司要认真做好月票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并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