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02年)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市直供热站供热价格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1-20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工[2002]132号
【发布日期】 2002.06.13 【实施日期】 2002.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市直供热站供热价格的批复
(合价工[2002]132号 2002年6月13日)

市政府招待所:
  你所《关于调整二00二年度供热采暖价格的请示》(合招字[2002]20号)收悉。去年以来,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影响,市直供热站供热成本上升,为了维持正常供热需要,经认真测算,现就市直供热站供热价格批复如下:
  一、办公供热采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3元(冬季供热约100天,每天平均供热时间至少12小时,已考虑节假日扣减因素)。
  二、居民用采暖价格和蒸汽价格不作调整。
  三、市直供热站要加强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消化部分成本上涨因素,同时应与用户签定供热协议,继续做好供热服务工作。
  四、本通知规定自供热之日起执行。
  此复。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