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合劳社秘[2002]154号
【发布日期】 2002.12.26 【实施日期】 2002.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财政综合规定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抓紧纠正并回收违规使用社保基金的通知
(合劳社秘[2002]154号)
肥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在全省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各地市违规使用社保基金清理回收的情况。据 省劳动保障厅《纠正回收以前年度挤占挪用社保基金进展情况统计表》反映,截止今年12月 ,你县仍有22.86万元被挤占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尚未清理收回。根据省政府皖政明电[200 1]19号“关于抓紧纠正并回收违规使用社保基金的通知”,请你县按照“哪一级政府或部 门批准动用,由哪一级政府和部门负责收回”的原则,对尚未收回的22.86万元失业保险基 金按通知要求抓紧清理收回。从明年起,省、市拨付的社会保险专项补助资金将与纠正回收 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工作实绩挂钩,对不能按期完成纠正、回收任务和发生新的违规问题,将 相应扣减专项补助资金。
特此通知。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