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林业局 【发文字号】 合林[2005]1号
【发布日期】 2005.02.01 【实施日期】 2005.0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林业局关于学习贯彻市政府“一号文件”的通知
(合林[2005]1号)
各县区林业局:
2005年1月14日,市政府以[2005]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这是一个对加快我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乃至整个林业和生态建设都非常重要的文件,既是林业工作内在的要求,也是全面推进我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打造“生态合肥”,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为认真学习领会,搞好贯彻落实,现对学习贯彻“一号文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及时组织县(区)林业系统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讨论,使大家掌握政策、了解信息、领会内涵、提高认识,结合林业全面工作,广泛开展宣传。
二、要积极组织重点乡镇负责人、苗木花卉生产企业、大户及其它相关单位、人员等,召开学习贯彻“意见”的座谈会;并通过调研、下基层走访农户等形式,多渠道、多方面听取意见反应和工作建议,提高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要抓紧研究工作方案,拿出贯彻落实意见,及时报县(区)政府有关领导,争取尽早启动实施。
四、要及时将学习贯彻情况汇总上报。
市林业局将在春节后召开一次全市林业系统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集中学习贯彻市政府“一号文件”的座谈会,进一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00五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