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林业局 【发文字号】 合林[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1.20 【实施日期】 2006.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植树造林与绿化
合肥市林业局关于下发《合肥市2006年度造林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林〔2006〕7号)
各县区林业局、财政局:
现将《合肥市2006年度造林绿化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规划设计、申报立项和工程实施等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元月二十日
合肥市2006年度造林绿化实施意见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十一五”林业发展应本着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原则,努力实现林业工作以造林为主向造林与产业发展并重转变,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由平均用力向集中扶持转变。巩固退耕还林、长防林、万里绿色长廊等造林绿化成果,优化布局,创新机制,实现我市林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 造林任务
各县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现有的荒山荒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山场土地;二是城镇、村庄绿化;三是四旁绿化,包括乡村道路、河流、渠道、塘坝;四是农田林网,我市达到标准、比较规范的农田林网面积不到全市农田面积的一半,潜力很大;五是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在低产岗坡地发展经果林和速生丰产林。
1、人工成片造林1.5万亩。其中:肥东县3500亩(含长防林项目2000亩),肥西县8500亩(含退耕还林5000亩,长防林2000亩),长丰县2000亩,市级生态林1000亩。人工成片造林的重点有四个:一是退耕还林和长防林工程,这是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必须确保完成。二是肥东县承担的中日友好林,这是我市首次利用外资进行的造林绿化工程,必须切实抓好。三是在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周边营造市级生态林,这是我市城市森林建设的重点工程。四是继续推进和完善市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2、绿色长廊工程。新建县乡道路、河渠林带200公里,其中:肥东县60公里,肥西县60公里,长丰县50公里,瑶海区10公里,庐阳区5公里,包河区15公里。肥东、肥西、长丰县各选择一条县域内超过10公里长度的主干道路林带作为精品路段,要求每侧林带宽度10米以上,常绿与落叶相结合,乔灌花草相结合。
3、农田林网建设1万亩。
4、村庄绿化工程。(1)三县各选择一个行政村作为试点,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综合造林绿化试点。以行政村为单位,做好新农村的整体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全面绿化村域内的荒山荒地、道路、河渠、塘坝,初步建成村域内农田防护林网体系,村庄内边角隙地充分利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50%以上。(2)按照人均新增10株树的标准,抓好2005年度村庄绿化的补植和村庄边角隙地绿化工作。
二、造林标准
1、人工成片造林:(1)须有具资质的林业设计单位或县级以上林业部门进行规划设计;(2)小班起始面积20亩以上;(3)造林树种、密度符合造林技术规程要求;(4)成活率达85%以上(5)采取了必要的抚育管理措施。退耕还林、长防林造林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2、绿色长廊建设工程:(1)须逐路、渠进行规划设计,符合市绿色长廊二期工程规划要求;(2)造林树种、密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3)苗木质量较好,杨树苗高3.5米以上;(4)成活率达85%以上。(5)采取了必要的抚育管理措施。
3、农田林网建设工程:(1)林带四周封闭,断带长度不超过周长的10%,单个林网网格面积小于300亩;(2)株行距合理;(3)树种以乔木为主;(4)成活率达85%以上。
4、村庄绿化:(1)根据规划设计,在村庄内及周边(距村庄房屋30米内),边角隙地、道路、河渠、塘坝宜林地段全部绿化,乔灌花草相结合;(2)株行距合理;(3)村庄绿化覆盖率达50%以上;(4)成活率达85%以上。
三、财政补贴政策
1、2006年立项新造林补助政策。(1)江淮分水岭和荒山荒地造林,按每亩100元,补助一年。(2)市级生态林,按每亩200元,补助一年。(3)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每侧宽度10米以上、3-10米,单行的绿色长廊林带,分别按照每公里5000、2000、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4)农田林网建设,按照每亩补助10元,属于农业项目区的不予补助。(5)村庄绿化工程,2006年度开始的新农村村庄综合绿化试点,每个村补助5万元,具体操作办法另外发文。
2、2005年出台造林绿化扶持办法营造的林木,按照2005年造林绿化扶持办法予以兑现(其中:江淮分水岭和荒山荒地生态林造林项目按每亩补助100元,城郊地区市级生态林按每亩补助200元)。兑现补助面积按照2006年检查验收实际合格面积计算,控制在2005年核实造林面积以内(其中:三县江淮分水岭及荒山造林15329.7亩,市级生态林8958.7亩)。
四、申报补助程序
1、申报主体:人工成片造林项目全部由企业或大户申报。包括市级生态林、荒山荒地及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林,要求小班起始面积20亩以上。绿色长廊、农田林网、村庄绿化项目由乡、村或企业申报。明确建设路段、长度、宽度、主要树种及成活率等。
2、立项程序:2006年我市的财政扶持林业项目全部实行申报立项制。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拟建内容,向县区林业局提出申请,填写《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于3月底前报送县、区林业、财政部门初审,初审同意后统一报送市林业、财政部门,市林业、财政部门采取专家评审、招投标或讨论研究的办法共同审核,予以立项批复后实施。除国家、省重点造林项目为指令性计划,必须确保完成外,市级林业项目的目标任务全部为指导性计划,根据各地申报情况择优确定。
3、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须提供相关图、表总结材料等,由县区林业、财政部门进行春、秋两次检查验收,市林业、财政部门复查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造林营林机制
为调动社会资源投入林业的积极性,在造林机制上,发展个私林业,明晰林权到个人或林业企业。在营林机制上,积极推进公司法人制形式经营林业,解决集体所有管不好和千家万户所有没有能力管好的状况,对集体所有的林地,采取拍卖、承包等方式解决机制不活的问题;对千家万户所有的林地,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兴办林业企业,实行规模化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二OO六年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