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爱卫[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2.15 【实施日期】 2006.0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合肥市爱卫会关于印发《合肥市2006年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爱卫〔2006〕2号)
各县、区爱卫会,市工商局、商务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现将《合肥市2006年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爱卫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参照此计划拟定好各自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合肥市2006年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实施意见
二00六年二月十五日
合肥市2006年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实施意见
病媒生物控制(除四害)工作是预防虫媒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的重点之一。为全面做好我市2006年的病媒生物控制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实现“创卫”目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开展好群众性“除四害”活动。
市、区爱卫会要将组织开展群众性“除四害”活动作为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明确并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四害”密度监测和技术培训及指导工作。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饮食、食品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除四害”工作的卫生监督。
在开展“除四害”活动中要坚持抓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科学合理地选定杀虫灭鼠药物,同时利用“创卫”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日常“除四害”的巩固工作。
(一)3--4月份开展春季灭鼠活动。
灭鼠工作应贯彻“有鼠灭鼠,无鼠防鼠”的原则,坚持抓好清除鼠类栖息场所及鼠粪、鼠洞、鼠咬痕、鼠尸等鼠迹;坚持抓好堵塞鼠洞、完善各类防鼠设施等措施的落实;坚持抓好居民区、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饮食店、医院、粮库、车站等重点场所,以及公园、绿地、建筑工地、下水道、化粪池周边等重点环境的灭鼠。
灭鼠的标准是:以街道为单位将鼠密度控制在鼠夹法测定1%以下,或鼠迹法测定2%以下;外环境抽查2000延长米,发现鼠洞不超过5处;重点场所防鼠设施合格率95%以上。
灭鼠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只准使用国家批准的鼠药生产企业和省爱卫会认定的鼠药加工点生产或加工配制的杀鼠剂,具体使用品种、价格、生产商、供应商由市爱卫会确定,各区统一组织协调所属街道、乡镇到市爱卫会审批认定的“合肥市城市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购买并供应驻地单位。鼠药经营单位要建立销售登记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急性剧毒类杀鼠剂,对违规者,有关部门一经查明,要依法予以没收并给予行政处罚。
各单位在灭鼠投药中,要确保安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鼠药,组织经过培训的投药员,按使用方法足量投放到位。各区负责对投药员的培训,街道、乡镇负责对投药员的登记与管理。投药前应进行告示,投药点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或用投药装置投放。投药后要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死鼠和剩余的鼠药要予以深埋处理。
(二)5--10月份开展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其中5--6月份重点灭蟑螂,9--10月份重点灭蝇。
1、灭蟑螂:
重点是控制“德国小蠊”的密度。灭蟑的重点行业是:医院、超市、饭店、宾馆、农贸市场、食品(副食品)厂、发现蟑螂的居民区等。
灭蟑的标准是:以街道为单位将有蟑房间阳性率控制在5%以下,阳性房间蟑螂平均查见数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蟑螂卵鞘房间阳性率低于2%,阳性房间卵鞘平均查见数不超过3只。
灭蟑的主要方法是:
(1)以居委会或路段为单位划片进行全面的有蟑情况调查登记,标出蟑螂侵害重点区域、单位(有蟑房间阳性率超过5%,或发现德国小蠊)和一般区域、单位(有蟑房间阳性率5%以下,或发现除德国小蠊以外的其它蟑螂)。
(2)组织有蟑单位指派专人采取堵孔、抹缝等措施消除蟑螂栖息场所,摘除蟑螂卵鞘。
(3)由街道负责组织经过培训的灭蟑人员对蟑螂侵害重点区域、单位突击进行药物灭蟑。
(4)蟑螂侵害一般区域、单位由有蟑单位负责灭蟑。
(5)灭蟑药物、器械由市爱卫会通过招标确认后推荐使用。
2、灭蝇:
灭蝇工作的原则是,以清除蝇类孳生地(场所)为主,辅以药物灭杀,并完善防蝇设施。灭蝇的重点单位是:农(集)贸市场、中小饭店、食品(副食品)厂、商场、食品超市、食堂、居民区、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和收集房、公厕。
灭蝇的标准是:(以区为单位)
一般单位和居民区有蝇房阳性率低于3%,阳性房间蝇数平均不超过2只;
重点单位中的饭店、食品(副食品)厂、食堂操作间和商场、食品超市的营业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学校教室无蝇。
重点单位防蝇设施合格率90%以上;
单位和居民区庭院无散在暴露垃圾;
垃圾中转站和收集房(箱)、公厕蝇蛹的检出率低于2%。
灭蝇的主要方法是:
(1)搞好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化管理和垃圾、粪便日产日清。道路、绿地、庭院不应有散在的暴露垃圾。
(2)垃圾中转站、收集房(箱)和垃圾运输车辆清运垃圾后要每日用水清洗,将垃圾残渣冲刷干净。
(3)农(集)贸市场要保证有足够的袋装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工地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4)为达到既控制苍蝇密度,又防止蝇类抗药性增强的目的,灭蝇药物、器械由市爱卫会通过招标确认后推荐使用。原则上不主张大面积喷洒卫生杀虫剂,提倡在清除蝇类孳生地(场所)的基础上多使用灭蝇毒饵、滞留喷洒剂,及捕蝇笼、粘蝇带、蝇拍等物理灭蝇器械。在蝇密度较高的场所,可适当使用速效卫生杀虫剂,但控制密度后应停用。
(5)饭店、宾馆、医院,食品(副食品)厂、食堂操作间和商场、食品超市的营业场所必须有完善的纱门、纱窗、门帘、风幕机等防蝇设施。
3、灭蚊:
灭蚊工作的原则是,以清除蚊类孳生地(场所)为主,辅以药物灭杀。市区二环路以内是灭蚊防控区域。灭蚊的重点场所是:城区河流,公园内的水面,医院、宾馆、旅店,建筑工地,下水道口,缸罐、轮胎存放处和废品收购站。
灭蚊的标准是:(以区为单位)
随机抽查100米,可能孳生蚊虫的小型积水应低于5%;
随机抽查100户,室内外不得有蚊幼孳生场所;
人工诱蚊,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不超过3只;
灭蚊的主要方法是:
(1)搞好环境卫生,平洼填坑,堵洞刨根,疏通沟渠,保证下水道排水畅通,外环境无污水积聚。
(2)彻底清除蚊类孳生地(场所),尤其要重视小型蚊类孳生地的清除。要彻底清除居民室内外破缸、空瓶、瓦罐、罐头盒等各类废弃易积水器皿;加强酿造厂、缸罐、轮胎堆积存放场所和废品收购场所(点)的卫生管理,排除无用积水;管理好家庭饮用贮水器具,防止蚊幼孳生。
(3)动员群众和各单位改善居住条件,加强防蚊工作,增加防蚊设施,减少人与蚊虫接触机会。
(4)选用合适的化学或生物杀虫剂控制成蚊和蚊幼密度。
二、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业和公共场所除四害的防灭和督查力度。
工商、商务等各相关主管部门和农(集)贸市场各业主单位要开展经常化除四害活动,加强检查和落实各项防灭措施。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业和公共场所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经常性严格督查,不合格者要给予行政处罚。
各区要组织街道普遍建立“除四害”检查员制度,对辖区各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加大通报与“曝光”频度,尤其是对行业“除四害”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应按要求督促整改。
三、抓好市、区两级年度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市疾控中心和各区爱卫办、疾控中心要开展每月“四害”密度监测,并于每月5日前将监测报表报市爱卫办。
市疾控中心要按全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案规定的样本量和监测方法,结合我市实际,对鼠、蚊、蝇、蟑螂密度进行监测。
(1)鼠密度监测:用鼠夹法监测,每月总样本量不少于1400夹次。(每区200夹次)
(2)蚊密度监测:对黑池坝、逍遥津公园、花冲公园水面每月分别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水样各30勺,监测蚊幼密度。在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区每旬各调查10户居民住宅,用吸蚊器捕蚊,监测成蚊密度。
(3)蝇密度监测:在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区每旬各调查1个居民住宅区和1个农贸市场,每点布捕蝇笼(带)12只,监测成蝇密度。
(4)蟑螂密度监测:在瑶海、庐阳、蜀山、包河、新站5区每月各调查10户居民住宅、5家餐饮店、1个医疗机构,布粘蟑盒100盒次,监测蟑螂密度。
各区要按市爱卫会规定的样本量和监测方法,对鼠、蝇、蟑螂密度进行监测。(监测时间3--11月)
(1)鼠密度监测:用鼠迹法监测,每区每月至少调查100间房,其中餐饮、公共场所等重点单位监测量占70%,机关、学校等一般单位和居民区占30%。
(2)蝇密度监测:监测有蝇房间阳性率,每区每月至少调查50间房,以饮食、食品经营、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为主要监测对象。
(3)蟑螂密度监测:监测有蟑房间阳性率和有卵鞘房间阳性率,每区每月至少调查100间房,以饮食、食品经营、医院等重点单位为主要监测对象。
四、开展“除四害”科研工作,努力提高我市“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水平。
要针对我市的实际,切实加强“除四害”应用技术的研究和运用。2006年进行以下项目:
1、合肥市蚊虫抗药性调查。
2、合肥市蝇类孳生地及优势蝇种分类调查。
3、合肥市公共场所蟑螂控制方法研究。
调查研究工作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各有关县区和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市爱卫办将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加强对有害生物控制专业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依据《合肥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合肥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这一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以推动其健康发展,为我市除四害工作贡献力量:
1、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定管理细则,落实备案制度。
2、对各有害生物控制专业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3、提倡病媒生物控制实施专业化服务,引导有害生物控制专业机构为开展病媒生物控制宣传、密度监测、重点公共场所和环境灭害提供服务。
4、组织对有害生物控制专业机构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积极发挥合肥市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中介组织在有害生物控制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