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07]158号
【发布日期】 2007.09.19 【实施日期】 2007.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科技与农机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合农〔2007〕158号)
各县、区农委、农机局:
为贯彻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合安〔2007〕13号)精神,确保“十一”黄金周及党的十七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
市农委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市农委副主任戴文刚为组长,市农机局副局长程红山为副组长,王新、吕少保、童光平为成员。
二、大检查的内容、范围
检查内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情况;防范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检查范围:县、区农机局、农机监理站。
三、大检查时间安排
9月26日至9月28日。26日上午肥西县,26日下午蜀山区, 27日上午肥东县,27日下午包河区,28日上午长丰县。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各县、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广泛宣传,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各县、区要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和年度农机检验工作,对农机驾驶人员开展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剖析近年来典型的农机重特大事故案例为切入点,警示农机驾驶人员,教育他们要吸取惨痛的教训,遵守农机安全生产规定,以免重蹈覆辙;同时要积极主动向机手们分析讲解农机生产的特点和安全生产要领,提高农机驾驶人员驾驶操作技能。
3、深化专项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各县、区要在总结近几年“黑车非驾”专项治理经验的同时,针对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特点,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组织开展违章载人、无证驾驶专项治理活动,深化专项治理成果;要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查处拖拉机客货混装、疲劳驾驶、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防止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积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纠正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和不按规定参加检验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十一”黄金周及党的十七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4、规范各项农机监理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各项监理业务,严格把好新机入户和驾驶人员考试关,坚决执行事故倒查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从源头把关,防止事故隐患产生。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