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08年)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10-14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教仪[2008]18号
【发布日期】 2008.02.15 【实施日期】 2008.0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义务与基础教育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仪[2008]18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各有关学校:
  省教育厅、财政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教基〔2008〕1号),为更好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文件,切实做好免费发放教科书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1、免费发放教科书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实行动,是关系到学生、家长、社会各方面的一项民生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教基〔2008〕1号)要求,认真落实,务求实效,忌搞形式主义。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学校要研究制定贯彻执行措施和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此项工作,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免费发放教科书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3、健全规章制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学校要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免费发放教科书和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具体管理办法(细则),对免费发放和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发放、使用、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项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和安排,解决好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要定期组织对免费发放教科书和循环使用教科书工作的督促检查。市教育局将把免费发放教科书和循环使用教科书工作纳入开学检查内容之一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略)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