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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合肥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8-04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9.04.22
【实施日期】 2009.04.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合肥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09年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合建建管[2009]39号)所确定的目标要求,决定开展合肥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现将《2009年合肥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落实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建筑业处报告。
附件:《2009年合肥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009年4月22日

2009年合肥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建筑市场的监管,加大市场与现场联动监管力度,保障合肥市大建设所需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把《2009年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合建建管[2009]39号)所确定的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2009年合肥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依据
1、《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2、《2009年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合建建管[2009]39号)。
二、组织领导
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由市建委统一组织领导,委建筑业管理处会同有关处室牵头,具体实施由市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委属有关部门和监督机构抽调人员参加。成立市建委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开学,副组长:王荣村,成员为各相关部门和监督机构负责人。
三、检查实施
(一)建筑市场和施工许可监管层级督查
实施单位:建筑业管理处牵头组织,质量安全处、科技设计处、建筑事务管理处、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政质量安全安全监督站、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参加。
督查时间:2009年6-7、11-12月份
督查内容:
1、施工许可证发放程序、条件、变更等环节的操作。
2、外地进肥队伍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是否兑现在本市纳税承诺。
3、施工许可中实施建造师制度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情况(核查建造师是否通过注册,是否具有相应级别,是否在岗履责等)。
4、许可证发放后变更手续履行情况,如项目负责人更换批准、项目规模指标变化等情况。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缴纳情况。
6、许可证发放信息上报情况及责任部责任人确定情况(三县建设局、建管局分别发证情况)。
7、证书发放环节及发放后质量安全监督程序、监督效果情况。
8、 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9、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情况。
10、企业资质资格动态监管情况。
11、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情况。
12、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情况。
13、其他有关监管情况。
(二)外地进肥施工企业市场行为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
实施单位:建筑业管理处、建筑事务管理处、监察大队;
检查时间:2009年5-6月份
检查方法:各单位自查,建委重点抽查;重点是2008-2009年在承接工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履行施工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投诉)的外地进肥企业。
检查内容:重点对外地进肥企业在肥设立分公司登记备案和在建工程的注册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责情况、合同与强标执行情况、劳务分包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行为进行检查。实地检查企业在肥办公场所,核查企业进肥登记备案符合性。
(三)劳务分包企业市场行为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
实施单位:建筑业管理处、建筑事务管理处、监察大队;
检查时间:2009年6-7月份
检查方法:各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劳务公司和施工现场相结合,抽查重点是2008年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存在其它不良行为的劳务公司。
检查内容:资料部分,2008年度所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企业与工人签定的用工合同、民工工资的发放方式、保证措施。现场检查:劳务公司是否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资格等。
(四)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市场行为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
实施单位:委设计科技处、建筑质量安全站、市政质量安全监督站、监察大队;
检查时间:2009年9月份
检查方法:设计、审图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由市质量安全站提供在08年度有违法和违规行为的设计和审图单位,并提供这些单位的部分已通过图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重点抽查的单位。
检查内容:(1)有无超越资质范围承接设计和审图业务;(2)设计和审图有无违反强标问题;(3)保证设计、审图质量的制度措施;(4)在职的设计、审图人员资质能否满足要求;(5)设计程序是否规范。
(五)节能减排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
实施单位:科技设计处、建筑业管理处、市墙改办、监察大队、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检查时间:2009年7月份
检查方法:各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与劳务分包和外地进肥施工企业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场检查相结合,对可能存在违反“禁粘”的现场重点抽查。
检查内容:(1)工地使用的保温材料、墙改材料的产品检验检测资料。(2)所用产品是否获得安徽省新型墙材的确认证书、产品的备案证书。(3)煤干石砖生产应用情况。(4)禁粘情况。
(六)监理市场行为及履责情况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
实施单位:建筑业管理处、质量安全处、监察大队、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政质量安全监督站;
检查时间:2009年7月份
检查方法:各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是外地进肥备案监理企业和本市08年度监理行为问题较多的监理企业。
检查内容:(1)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2)有无超越资质承接业务。(3)监理人员在岗在位情况。(4)监理人员的履责情况。(5)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处置情况。(6)项目中监理人员的配置是否合理。(7)其他情况。
四、督查、检查要求
1、对三县四区和开发区开展建筑市场监管和施工许可层级专项督查情况,市建委适时进行讲评,对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整改情况。
2、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检查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整改单位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部门组织复查,对到期不改的或整改不符合的,由监察大队进行立案查处。
3、对督查和检查情况,以市建委名义形成检查和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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