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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合肥市物流学校)停止举办初中教育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6-18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2010]190号
【发布日期】 2010.08.19 【实施日期】 2010.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职业与职工教育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合肥市物流学校)停止举办初中教育的批复
(合教〔2010〕190号)

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合肥市物流学校):
  你校报来的《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合肥市物流学校关于申请停办义务教育的报告》收悉,经局第2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现就你校申请停办初中教育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停止举办初中教育,从2010年起停止初中阶段招生。

  二、学校应安排人员,深入细致的做好现有55名初中阶段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学生分流的具体工作由局基教处与瑶海区教育局协调,就近安排至其他初中学校就读;如家长坚持在原校完成初中阶段学习,可由学校继续安排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直至学生毕业。

  三、鉴于学校已整体搬迁至合肥幼儿师范学校原校址办学,你校原校舍的管理和使用按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落实。学校应按照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于8月底前完成资产(包括土地及产权属于学校的建筑物)清查,登记造册,按移交清册一次性移交瑶海区政府。

  四、你校停止举办初中教育后,应继续全力办好职业教育。

  此复。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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