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2.04.24
【实施日期】 2012.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招投标法律事务及医疗纠纷处理等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2012年合肥市律协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定于4月28日举办法律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2年4月28日(全天)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2012年4月28日(星期六)上午 09:00-11:30
主题:医疗纠纷处理的理论与法律实务
主讲人:市律协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彭学斌
(二)2012年4月28日(星期六)下午 14:30-17:00
主题:招投标法律法规实务
主讲人:市律协副会长、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鲍进
三、培训地点
合肥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
全市自愿参加的专、兼职执业律师。
五、培训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请参训人员提前20分钟进场签到,发现代未到会听课人签到者,本次培训不予计入学时。
2.本次培训计入2012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请参加人员携带本人的《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准时到场。
3.为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请上课期间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不要随便走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