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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业务培训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3-28   阅读:
【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3.10.23
【实施日期】 2013.10.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业务培训的通知

市律协医疗与交通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经联系磋商,省、市律师协会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共同举办一次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10月26日全天。
  二、培训地点
  省律协大会议室(合肥市北一环与蒙城路交叉口新天地国际广场12楼)。
  三、培训内容
  (一)上午8:30-11:00
  主 题:医疗纠纷案件法律实务。
  主讲人:龙良旺(安徽省律协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三)下午14:30-17:00
  主 题: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争议问题暨司法鉴定法律实践。
  主讲人:陈建军(安徽省律协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四、参加人员
  市律协医疗与交通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全市自愿参加的律师。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位委员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按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于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业委员会主任请假;
  2、本次培训记入培训学时,请携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登录册》参加。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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