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1〕第183号
黄茹等7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6人)
黄茹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夏启良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夏慧 北京京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捷 北京京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蒋执亮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倪寿敏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1人)
郭昊 安徽京阜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