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273号
沈效宁等24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3人)
沈效宁 安徽百达律师事务所
任淮灵 安徽百达律师事务所
张青 安徽蒋平华律师事务所
陶莎 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
王伟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郭俊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凌志强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李佩伍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桑成群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吴媛媛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范宜龙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白雁 安徽儒圣律师事务所
周勇 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
二、亳州市(2人)
杨影影 安徽佑安律师事务所
刘思伽 安徽和协律师事务所
三、阜阳市(2人)
徐明高 安徽谈锋律师事务所
刘维平 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
四、滁州市(5人)
李凤云 安徽扬天律师事务所
崇会娴 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陈思聪 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毛葛俊 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刘雨佳 安徽远泰律师事务所
五、六安市(1人)
汤良春 安徽舒洲律师事务所
六、芜湖市(1人)
钱雅云 安徽闻风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