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
民事起诉状
(民间借贷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 word 电子版填写时,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 如,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需填写文字较多时, 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当事人信息
原告
(自然人)
姓名:沈 ×
性别:男□ 女R
出生日期:19×× 年 × 月 ×× 日 民族:汉族
工作单位:无 职务:无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 ×× 村 × 组 ×× 号
经常居住地: 同上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委托诉讼代理人
有R
姓名:李 ××
单位:福建省惠安县 ×× 法律服务所 职务:法律服务工作者
联系电话: ×××××××××××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R 特别授权□ 无□
被告
(自然人)
姓名:董 ××
性别:男R 女□
出生日期:19×× 年 × 月 ×× 日 民族:汉族
工作单位:无 职务:无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 ×× 村 ×× 组 ×× 号
经常居住地: 同上
诉讼请求
依法判决董 ×× 偿还借款本金 10 万元及利息 12500 元
1. 本金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止 , 尚欠本金 10 万元(人民币,下同;如外币需特 别注明)
2. 利息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止 , 尚欠利息 12500 元;
计算方式: 以 10 万元为基数, 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 止,按照年利率 10 % 计算。
是否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是R 否□
3. 是否要求提前还款或 解除合同
是□ 提前还款(加速到期)□ / 解除合同□ 否R
4. 是否主张担保权利
是□ 内容: 否R
5. 是否主张实现债权的 费用
是R 费用明细: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否□
6. 是否主张诉讼费用
是R 否□
7. 其他请求
无
8. 标的总额(全部诉讼 请求金额的总和)
112500 元(暂计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
约定管辖和诉前保全
1. 有无仲裁、法院管辖 约定
有R 合同条款及内容:《借款合同》第十五条:“发生争议由被告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无□
2. 是否已经诉前保全
是□ 保全法院: 保全时间:
保全案号: 否R
(如申请诉讼保全,请另行提交诉讼保全申请及相关材料)
事实与理由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期一年,沈 × 依约出借款项 10 万元,现董 ×× 已逾期还款 90 天,其应 偿还本金 10 万元及相应利息。
1. 合同签订情况(名 称、编号、签订时间、 地点等)
2019 年 7 月 16 日,在原告住所地签订《借款合同》
2. 签订主体
出借人:沈 ×
借款人:董 ××
3. 借款金额
约定:10 万元整
实际提供:10 万元
提供方式:现金□ 转账R 其他:
4. 借款期限
是否到期:是R 否□
约定期限:2019 年 7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止
5. 借款利率
利率R 10 %/ 年(合同条款:第 三 条)
6. 借款提供时间
2019 年 7 月 16 日,银行转账 10 万元
7. 还款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R 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月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季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年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其他:
8. 还款情况
已还本金:0 元
已还利息:0 元,还息至 年 月 日
9. 是否存在逾期还款
是R 逾期时间:2020 年 7 月 16 日至起诉时已逾期 90 天
否□
10. 是否签订物的担保 (抵押、质押)合同
是□ 签订时间: 否R
11. 担保人、担保物
担保人: 担保物:
12. 是 否 最 高 额 担 保 (抵押、质押)
是□ 否R
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 担保额度:
13. 是否办理抵押、质 押登记
是□ 正式登记□ 预告登记□
否R
14. 是否签订保证合同
是□ 签订时间: 保证人:
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否R
15. 其他担保方式
是□ 形式: 签订时间:
否R
16.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 容(可另附页)
无
17. 请求依据
合同约定:《借款合同》第三条、第八条等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若 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 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
18. 证据清单(可另附 页)
附页
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 讼纠纷解决方式,能 及时、高效、低成本、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了解□ 不了解□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 将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 理、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 不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 解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 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具状人(签字、盖章):沈 ××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