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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和附加减除费用的避税筹划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9-11   阅读:
       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的避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牢牢把握这一尺度应付地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而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用附加减除费用的避税筹划
        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800元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但部分人员在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800元费的基础上,将再享受减轻32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主要范围包括:
1.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3.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提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 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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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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