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117号
【发布日期】 2014.03.26 【实施日期】 2014.03.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支公司开发区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11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人保财险宿州市埇桥区支公司开发区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皖人保财险发〔2014〕48号)收悉。经审查,批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支公司开发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宿州市宿怀南路与二环路交叉口三八桥南1000米变更为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9号。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保监局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