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 2014.04.16
【实施日期】 2014.04.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报送投诉案件查处案例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县、宿松县律师协会:
为做好律师警示录的编写工作,完善律师违法违纪执业惩戒制度,提高违规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工作,请各市律协认真做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被投诉案例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案例的范围
1.受到行业处分的案例。近五年(2009年至2013年)受到行业处分的律师和律师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如查处的案例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声誉或当事人重大利益的,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未给予行业处分的案例。如当事人投诉情况基本不属实,但律师执业过程中有瑕疵并具有常发性;或经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和解、律师协会调解的未给予处分的案例。
二、报送案例的内容
1.投诉信(来访、来函或来电记录,系投诉人对有关情况的反映),被投诉人答辩或所在律师事务所说明材料。
2.调查笔录、案件查处程序相关文书(调查函、听证申请等);
3.调查报告;
4.决定机构讨论决定案件处理的会议记录;
5.律师协会出具的决定书。
三、报送案例的数量
各市律协报送5件案件,不足5件的按实有数量报送。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律协要高度重视案例报送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2.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报送案例材料(原件)。
3.请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案例报送省律协。无案例报送的也需作零报告,故意隐瞒不报被发现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贾明桂 杨兴华
联系电话:0551-62643016 62643638
传真:0551-62643139;电子邮箱:ahlxhyb@163.com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