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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报送投诉案件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7-18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 2014.04.16
【实施日期】 2014.04.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报送投诉案件查处案例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县、宿松县律师协会:

  为做好律师警示录的编写工作,完善律师违法违纪执业惩戒制度,提高违规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工作,请各市律协认真做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被投诉案例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案例的范围

  1.受到行业处分的案例。近五年(2009年至2013年)受到行业处分的律师和律师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如查处的案例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声誉或当事人重大利益的,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未给予行业处分的案例。如当事人投诉情况基本不属实,但律师执业过程中有瑕疵并具有常发性;或经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和解、律师协会调解的未给予处分的案例。

  二、报送案例的内容

  1.投诉信(来访、来函或来电记录,系投诉人对有关情况的反映),被投诉人答辩或所在律师事务所说明材料。

  2.调查笔录、案件查处程序相关文书(调查函、听证申请等);

  3.调查报告;

  4.决定机构讨论决定案件处理的会议记录;

  5.律师协会出具的决定书。

  三、报送案例的数量

  各市律协报送5件案件,不足5件的按实有数量报送。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律协要高度重视案例报送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2.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报送案例材料(原件)。

  3.请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案例报送省律协。无案例报送的也需作零报告,故意隐瞒不报被发现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贾明桂 杨兴华

  联系电话:0551-62643016  62643638

  传真:0551-62643139;电子邮箱:ahlxhyb@163.com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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