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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学前教育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7-11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基[2014]29号
【发布日期】 2014.04.23 【实施日期】 2014.04.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暨幼教专家下基层巡讲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基〔2014〕29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以来,我省各地积极组织宣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贯彻落实《指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加大社会宣传,让科学育儿知识真正深入幼儿园,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现就2014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指南》--让科学育儿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二、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继续围绕深入落实《指南》,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宣传活动和教育服务,向幼儿园、家长和全社会传播正确的保教理念和科学的育儿方法,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

  1. 面向幼儿园教职工宣传,提高实践能力。各地要组织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教师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2. 面向家长宣传,解决育儿困惑。各地要发动幼儿园、有关教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通过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强化训练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

  3. 面向社会宣传,增进科学保教共识。各地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街头咨询等各种媒体和方式,针对公众关心的育儿话题,将《指南》理念和方法用公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科学保教的共识,净化社会环境。

  四、活动要求

  1. 要提高认识,常抓不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正确理念、宣传科学知识、争取社会支持的重要契机,与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紧密结合,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建立长效宣传机制。要结合各地实际,紧扣主题,精心设计,以市和县(区)为单位认真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保证宣传月活动按时进行。要整合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相关学术团体、幼儿园和各种大众传媒力量,精心组织宣传月系列活动,努力办出声势、办出水平。

  2. 要创新方式,提高实效。一是教育部将在5月20日前后举办201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开通“科学育儿”手机/平板移动应用等,支持各地开展宣传活动。为了扩大学前教育宣传月的影响,教育部编制了有关《指南》的宣传资料,电子稿已经转发给各地,请翻印宣传。二是省教育厅开展“幼教专家下基层巡讲活动”,将于5月13-15日,组织专家分赴各市开展幼儿园游戏活动的专题巡讲;组织开展幼儿园自制玩教具评选与展览活动,“六·一”儿童节期间进行集中展评。三是各地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具有地方特点的启动仪式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

  3. 要严格把关,正确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幼教专家下基层巡讲活动”期间,各地要同步组织省级一类幼儿园举行开放日活动,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积极引导《指南》的深入贯彻,推动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工作。

  请各地按照幼教专家下基层巡讲团人员名单(附件1),协助抽调有关人员参加集体备课与分市巡讲工作,专家分组及至各市巡讲的时间另行发文。各市和省直管县教育局请于2014年5月5日前将幼教专家下基层活动联系人(附件2)以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宣传月工作的有关信息请及时上报,总结材料于6月15日前上报。

  联系人:汪祥贵

  联系电话:0551-62831881

  电子邮箱:wangxianggui@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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