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4年)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4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6-25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皖商办信函[2014]360号
【发布日期】 2014.05.06 【实施日期】 2014.05.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电子工业,电子商务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4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商办信函〔2014〕360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现将《2014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5月6日

  2014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我省商务事业改革发展之年,也是我省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商电函〔2013〕91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8号)精神,依托产业优势,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一、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
  (一)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指导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开展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创新应用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标准,并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地方主导产业开展电子商务创建工作,通过区域示范,带动全省电子商务发展。
  (二)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产业集聚优势和辐射效应。制订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评定标准,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支持产业特色突出的地区,建设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快递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三)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制订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挥示范企业在创新模式、开拓市场、降低成本、刺激消费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深入调研典型电子商务案例,搭建企业沟通平台,适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广
  (四)推进安徽产品全网销售。依托安徽省网商协会等载体,组织安徽品牌企业,借助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知名电商平台,组织若干场网络购物、促销推介活动,包括春茶促销、文化产品促销、中华老字号等专场促销活动,推进安徽茶叶、丝绸、家纺等地方特色的品牌商品抱团促销,线上销售,扩大安徽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充分发挥特色中国·安徽馆等平台作用,促进全省特色农产品、民俗工艺品及旅游服务的网上销售快速增长。开展网货对接会及网店分销培训活动,推动“皖货卖全国,全国卖皖货”。
  (五)加快发展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以特色农产品网销为突破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推动开展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经营。发挥国家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广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用,促进农产品有序合理流通,缓解农村市场买难、卖难问题。
  (六)支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支持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支持省内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压缩渠道成本,发展自主品牌。支持建设面向跨境贸易的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对接有关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合作。
  (七)促进网络零售市场健康发展。支持百货商场、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传统流通企业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引导和鼓励网络零售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着力提高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水平。引导传统零售企业积极应对网络渠道的冲击,指导企业探索建立有效的网上销售渠道,实现产业升级。
  (八)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网上产品分销、渠道管理、仓储配送、软件应用等电子商务服务业,支持在咨询、信息、法律、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产业链条。支持省内快递物流企业发展,推动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
  三、健全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九)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全省电子商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相关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协调解决全省电子商务领域的重大问题,促进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推进电子商务市场规范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形成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
  (十)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积极推动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制度化。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制度。依托商务部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完善省智慧商务平台电子商务统计系统,督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落实统计责任,组织企业填报,确保数据质量。启动《安徽省电子商务年度报告(2014)》编撰工作。
  (十一)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会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开展大学生村官电子商务实训工程。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培训工作开展较早的城市建设省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培养精通电子商务的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发挥省网商协会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鼓励电子商务行业企业与省内高校开展合作,推进电子商务、快递及物流配送等学科专业建设,建设高校电子商务实训基地。
  (十二)开展电子商务定向招商。积极搭建平台,创新招商方式,开展电子商务定向招商。吸引省内外电子商务企业、研发机构、服务中心、营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入驻我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坚持引进与扶持相结合,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