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证监函字[2014]133号
【发布日期】 2014.06.12 【实施日期】 2014.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核准季文期货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证监函字〔2014〕133号)
安粮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粮期货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安粮期货字〔2014〕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及《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拟任总经理季文(身份证号码:340103196709174017)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季文的任职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用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
安徽证监局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