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城函[2014]1042号
【发布日期】 2014.07.11 【实施日期】 2014.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市政公用与路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的通知
(建城函〔2014〕10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宿州、六安市城管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铜陵市水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的通知》(建城〔2014〕9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城市道路桥梁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事关城市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号)精神,建立和完善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工作,落实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责任,确保城市道路桥梁运行安全。
二、明确任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以提升道路网络密度、提高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确保道路桥梁安全运行为重点,尽快开展城市既有桥梁安全鉴定,到2015年底前,完成对城市既有桥梁的安全鉴定和危桥的加固改造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制定和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加快建立完善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2015年底前,各市要建成城市既有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三、加强管理。定期对道路桥梁进行养护维修,使城市道路既有桥梁运行始终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四、相关要求。请各市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鉴定、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及2014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计划等报送我厅城建处(风景办)。
联 系 人:胡璞
联系电话:0551-62871261
邮 箱:ahjscj@126.com
附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的通知》(建城〔2014〕90号)(略)
2.2014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计划统计表(略)
3.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年报表(略)
4.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工作联系人信息统计表(略)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