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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宣贯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2-08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质函[2014]1124号
【发布日期】 2014.07.24 【实施日期】 2014.07.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筑安装施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宣贯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建质函〔2014〕112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市容(城管)局、房地产管理局,淮北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马鞍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铜陵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试行)》(建质函﹝2014﹞932号,以下简称《导则》)实施,大力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份在全省开展《导则》宣贯月活动,现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宣贯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宣贯月活动方案

2014年7月24日

附件:
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宣贯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的为指导,以《导则》宣贯月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导则》,坚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目标

通过《导则》宣贯月活动,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政策规定,帮助建设系统从业人员了解建筑施工“建、拆、运、堆”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秋季(雨水少)施工特点,自觉遵守和执行扬尘防治规定,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查、自纠,促进扬尘防治各项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抓好宣传教育。《导则》宣贯月活动是扬尘防治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利用电台、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导则》、《决定》、《规定》等扬尘防治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认知度和企业的认同感,营造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氛围。时间安排:8月1日至8月8日。

(二)做好宣贯培训。为便于培训,我厅编印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手册》。各地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对所有项目、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对《导则》、《手册》的学习,使他们了解掌握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和工作标准。时间安排:8月9日至8月23日。

(三)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指导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对照《导则》标准,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整改方案,突出工地围挡、裸露覆盖、车辆冲洗、净车出场、密闭运输等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同时,进行拉网式的检查,不留死角,督促各方责任主任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时间安排:8月9日至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导则》宣贯月活动是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宣传贯彻《决定》、《规定》等扬尘防治政策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导则》宣贯月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导则》宣贯月活动的自觉性,积极做好对社会、企业和相关单位的宣传工作,切实把《导则》宣贯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地要按照《导则》宣贯月活动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宣贯工作方案或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要组织好在建(拆)项目各方负责人、渣土运输与混凝土搅拌站法人和技术负责人的集中培训,并督促他们抓好下属人员教育培训,使《导则》宣贯深入施工一线,让每一名从业人员了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和工作标准,并自觉遵守执行。

(三)边学边查,积极整改。各地要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对照《导则》边学边查边改,严格落实防治措施,凡工地围挡、道路硬化、安全网设置、车辆冲洗设备等未达标,渣土运输、混凝土生产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必须停工整改;要加大扬尘防治投入,该建设的防尘设施必须建,该落实的措施必须落实,严格按照《导则》要求整改。

(四)树立典型,示范引领。活动中,各地要结合各个行业扬尘防治的特点,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建设项目、企业率先创建符合《导则》技术规范要求的扬尘防治样板工程或企业。到8月底,每个市都要在房建、市政、拆除施工项目各创建1-2个示范工程,在渣土运输堆放、混凝土搅拌企业各创建1个示范工地或企业。通过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引导其他企业对口观摩学习、相互交流、扎实推进,确保扬尘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导则》宣贯月活动是扬尘防治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将活动计划及总结,包括监管部门培训情况,单位企业自己培训情况,于9月5日前报厅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办公室;宣贯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可随时报送,我们将以简报形式及时宣传推广。

联系电话:0551-62871584,63412319(兼传真);电子信箱:ahjstf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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