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346号
【发布日期】 2014.07.31 【实施日期】 2014.07.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台、肥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346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支公司地址变更的请示》(皖阳光人寿〔2014〕81号)、《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公司地址变更的请示》(皖阳光人寿〔2014〕8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批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凤台县青年路大众医药综合楼四楼变更为凤台县胶州路南段东侧缪郢小区北区A楼116号。
批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肥西县上派镇巢湖中路康宏大厦3楼变更为肥西县上派镇巢湖北路。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保监局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