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4年)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3单位关于开展201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12-09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卫办医[2014]63号
【发布日期】 2014.09.09 【实施日期】 2014.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3单位关于开展201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卫办医〔2014〕63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省武警总医院、解放军第105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3单位《关于开展201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79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活动周工作,制定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将义诊活动作为本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密切配合,杜绝形式主义,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军地医疗机构统一开展义诊活动,要将义诊活动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好一满意”以及“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做好安排,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舆论引导,加强宣传。活动周开始前,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向社会公告,让群众普遍了解义诊的时间、地点、专业设置、专家信息等具体情况。在活动期间,要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及时总结、汇总上报。大型义诊活动周统一于9月14日上午启动,9月20日结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留存资料,做好工作量统计汇总工作。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省武警总医院、解放军第105医院均要将义诊情况统计表于9月2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我委原卫生厅医政医管处,其中中医医疗机构义诊活动情况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9月26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文字及相关影像视频)。

原省卫生厅医政医管处联系人:柴培钰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戚志春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3单位关于开展201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