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房函[2014]1582号
【发布日期】 2014.10.19 【实施日期】 2014.10.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登记管理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建房函〔2014〕1582号)
各市房地产管理局,蚌埠、芜湖、马鞍山、铜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实行房屋登记审核人员持证上岗是《房屋登记办法》确定的一项制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试行)的通知》(建房〔2009〕61号)要求,今年将继续进行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参加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具体要求
(一)组织实施
2014年度考核有关工作,我厅委托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登记机构在岗人员,取得房地产及法律、法规、规划、建筑、土地管理、测绘、经济等房地产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后,从事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工作满3年的人员;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后,从事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满4年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试。单位一线骨干业务人员报考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全国统一的考核标准、考核题库,包括房地产登记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登记实务与案例两个科目。考核均为上机闭卷考试,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四)考核时间、地点
2014年度全省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在黄山市黄山学院计算机中心。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考核报名
考核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考生登录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点击进入登记官培训考核专题“报名窗口”报名。报名人员应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在报名完成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市、县登记机构公章,交送单位作为报考凭证。
(二)资格审查
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初审,并于11月10日前将考核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按报名表序号升序装订成一册,统一报送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料邮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14楼安徽省房协1412室,邮编:230061)。
(三)网上公示
复审通过的名单将于11月15日前在皖房网(www.ahfdc.com .cn)公示。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编排,考试前发放。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考试全程实行监控录像。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或考试后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不再准予其报名。
(三)考核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陈必喜
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 孙晓宇 孙业勇
201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