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经信明电[2013]153号
【发布日期】 2014.10.20 【实施日期】 2014.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会议差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皖经信明电〔2013〕153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
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工博会”)将于2014年11月4-8日在上海市举行。为宣传安徽近年工业发展的成就,突出展示安徽工业界自主创新能力和装备制造业最新成果,省政府决定继续组团参加本届工博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团和组织方式
省政府成立安徽省代表团,由省政府负责同志带队,省经信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本着自愿原则,各市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和企业参加,并可根据实际,在沪组织灵活多样的产业对接活动。
二、主要活动
1. 参加11月4日上午举行的工博会开幕式。
2. 参观展览。今年我省以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为参展主题,突出展示安徽新能源汽车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最新研发成果。安徽展厅位于N4馆B、D区,参展企业采用特装展的形式布展。
3. 各市可分别组织开展活动,积极承接上海地区、长三角以及沿海和国际产业转移。
三、日程安排
1. 时间和地点
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将于11月4日至8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举行。
2. 主要行程
按照“小集中、大分散”的原则,各市自行确定赴沪时间,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并准时出席11月4日上午的开幕式。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于10月24日(周五)12点前填报成员及联络员名单(见附件)反馈至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联系人王亢;电话:0551-62871855、18956078088;传真:0551-62871854;E-mail: wk9969@126.com。
附件: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人员情况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
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手机)
联络员: 联系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