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5]1号
【发布日期】 2015.01.04 【实施日期】 2015.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朱有辉等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5〕1号)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关于审核朱有辉等两位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皖发〔2014〕1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朱有辉的民生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行长、秦鳌的民生银行合肥白马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