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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复合肥生产用电价格的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8-01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商函[2015]6号
【发布日期】 2015.01.08 【实施日期】 2015.0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复合肥生产用电价格的函
(皖价商函〔2015〕6号)

省供销社: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辉隆集团复合肥生产项目请求享受优惠电价的请示》(供办〔2014〕26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复合肥项目是为农服务的大型实体项目,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更好服务“三农”,促进我省农业发展,经研究,同意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蚌埠淮上区沫河口镇复合肥项目生产性用电自生产之日起,执行我省中小化肥电价。
安徽省物价局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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