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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转发全国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7-03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发文字号】 供发业[2015]15号
【发布日期】 2015.02.28 【实施日期】 2015.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供销合作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转发全国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供发业〔2015〕15号)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省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供销社顺应市场形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供销社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意见》明确了全系统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系统电子商务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供销社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总社的决策部署和省社的要求上来;要把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重要工作,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积极谋划,切实推进,认真抓紧抓好。

二、制定措施,加大力度

根据《意见》要求,到“十三五”期末,全系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达到7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系统销售总额比重达到40%以上。各级供销社要结合地方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适合本系统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途径和模式,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要围绕当地优势产业、重点行业、特色产品,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促进产业融合,拓展应用广度和深度,提高应用成效;要与“新网工程”建设相结合,整合实体资源,打造网络优势,构建线上与线下、网上与实体相结合的现代流通综合服务网络体系;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支持,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普及和拓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大电子商务建设力度,开创全省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局面。

三、突出重点,示范引导

各级供销社要加快培育和发展电商经营主体,鼓励传统企业“触电”,壮大电商队伍,重点引导和支持一批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电商经营主体做强做大。省社投资企业要积极组建专业电子商务团队,拓展电商业务,努力发挥在电子商务领域应有的带动作用。要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合作,积极与知名电商企业合作,搭建平台、拓展业务,减少探索成本,增进发展的合力与动力。要发挥在农村流通中的重要渠道作用,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中的应用,加快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同时,各单位要注重及时总结、交流电子商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探讨发展模式,以典型引导面上电子商务的加速发展。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级供销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要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支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要大力培养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安徽省财贸职业学院要适应供销社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和电商知识培训力度,积极为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从2015年起,省社在对系统的综合业绩考核中,将逐步加大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考核力度。

各地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先进典型或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省社综合业务处。

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略)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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