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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5年林业稽查项目重点抽查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5-27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林业厅 【发文字号】 林金函[2015]450号
【发布日期】 2015.07.14 【实施日期】 2015.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消防管理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5年林业稽查项目重点抽查的通知
(林金函﹝2015﹞450号)

各市、有关县(市、区)林业局:

  按照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项目资金稽查工作的通知》(林金函﹝2015﹞298号)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了全省2013至2014年度油茶产业发展等5项林业项目资金的自查工作。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根据今年稽查工作计划并经厅领导同意,定于7月中旬组织开展重点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查对象

  本次稽查全面覆盖全省16个市。即对每个市抽查1个涉查项目(油茶产业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竹林增产增效、森林防火及跨区域生物防火林带、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资金量最多的县(市、区)或市本级,并对被抽查单位涉及到的5个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单位及项目见附表)。

  二、稽查重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项目资金在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林业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情况及成效;

  (2)林业项目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的合规性;

  (3)林业项目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的合理性;

  (4)林业项目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的违规违纪问题;

  (5)林业资金使用管理的其他问题;

  三、稽查分组安排

  本次稽查工作共安排5个稽查小组,分别由省林检局、造经总站、木本油料办、林业稽查办的一名处级干部任组长,稽查小组工作人员从省稽查办、林检局和厅防火办、国合产业处以及部分市、县(市、区)林业局抽调。

  四、时间安排

  7月15日至7月25日开展实地稽查工作,各小组具体稽查时间由组长在上述时间段自行确定。稽查结束后,各小组以县为单位,形成稽查工作底稿和稽查报告,由组长签字后于8月10日前交稽查办。

  五、材料提供

  被稽查市、县(市、区)林业部门及有关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本地区2013至201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资金拨付、下达文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的文件资料;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有关资金使用、核算的会计账簿、会计凭单、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稽查工作组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以及有关现场、实物等,确保稽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3-1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抽查分组表
安徽省林业厅
2015年7月14日

  附件:
  2013-1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抽查任务分组表
  单位:万元
组别 抽查小组组长 抽查单位 抽查金额合计 省财政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森林防火及跨区域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补助费 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省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竹林增产增效示范补助资金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资金
2013年 2014年 2013年 2014年 2013年 2014年 2013年 2014年 2013年 2014年 2013年 2014年
关于拨付2013年省财政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农[2013]773号) 关于下达2014年部分省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1442号) 关于拨付森林防火补助费的通知(财农[2013]962号) 关于下达2014年部分省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1442号) 关于拨付201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的通知(财农[2013]2086号) 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转移支付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1474号) 关于拨付201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的通知(财农[2013]2086号) 关于下达2014年省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的通知(财农[2014]669号) 关于拨付2013年竹林增产增效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3]1468号) 关于下达2014年部分省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1442号) 关于拨付2013年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资金的通知(财农[2013]1467号) 关于下达2014年部分省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1442号)
第一组 林检局负责人 五河县 20         13   7          
界首市 60         20 25           15
淮南市本级 40     10 10   20            
                               
第二组 造经站负责人 东至县 255   30 10 40 5   15 15 35 40 30 35
太湖县 339 75 109 15 45   20 25       20 30
黄山区 302   39 10 15 25 55     40 60 33 25
                               
第三组 油茶办负责人 庐江县 195 100   40   20 20   15        
金寨县 418 100 93 15 40 25 20   20 45 30 20 10
含山县 175 100     30   15 20 10        
                               
第四组 稽查办负责人 淮北市本级 70         20   20 30        
利辛县 85           70           15
埇桥区 115         5 45 20 30       15
                               
第五组 稽查办负责人 明光市 120     40 10 20 15   20       15
无为县 107   28   10   20 20         29
铜陵县 15           15            
宣州区 234 100   10 15 15 15 10 15 4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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