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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5-23   阅读:
【发文字号】 铜政[2015]27号 【发布日期】 2015.08.06
【实施日期】 2015.08.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铜政〔2015〕27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  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衔接落实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省政府公布取消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我市有对应项目的要全部取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的重要突破口,扎实抓好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落实,确保所有事项落地见效,确保工作无缝衔接,确保“接、放、管、服”各环节落实到位。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略)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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